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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孙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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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狼”也爱“偷”东西?

(2008-01-26 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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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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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afb5ef02000001.jpg新浪文化博客首页读书随笔推荐 
原来“狼”也爱“偷”东西?
孙玉良
    在这个世界上,爱偷东西的动物真不少,尤以狐狸为最,再次是黄鼠狼,今天我才发现,原来生活在森林中的狼也很爱偷东西的,这条狼就是博客名称自号为“森林狼子”的那一头。他在2008年1月25日被新浪文化博客首页博导长笑推荐发表的那一篇文章《左右中国3000年娼妓业历史进程的三个人》(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afb5ef010088m1.html几乎与我在2007年12月19日发表的文章《影响妓女业历史发展进程的三个男人》(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7fbe030100844x.html)完全相同,而且我这篇文章荣登新浪博客首页人文历史排行榜,点击率近700了。
    自古天下文章一大抄,偷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我觉得现在科技发展了,偷也应该偷得有点水平,鲁迅讲“拿来主义”,是讲去伪存真,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莫非我这篇文章都是精华,所以被他一字不漏地全拿来了?我真佩服你偷的勇气,真佩服你偷的厚黑,自古成大事者,非森林狼子之类莫属!
    本来我也是很爱抄东西的,小时候穷,买不起书,便借了人家的书抄,在抄中学得了不少东西。长大了,弄些文字,也爱东摘一句,西抄一句,或引用他人的观点,或借用他人的靓词,有时多一些,有时少一点,无非是想说明自己的观点,给自己的文章增添点靓色,但象森林狼子这样抄,我还是鼓不起这么大的勇气。抄了,自己偷着乐也还罢了,令我不解的是,反而拿出来张扬,颇有投案自首的勇气,公安局里墙上贴着一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莫非你自知有罪?
    文如其人,做文章反映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森林狼子这个人,我看不是什么好的货色,需要加强修养,我在博客里自诩为“好人”,不得不说你两句,希望尽快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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