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的新解释
(2014-10-02 1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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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行为 |
《论语》的新解释
最近有朋友拉我去参加贵州“孔学堂”的一个活动。看到其中“兖兖诸公”之中颇不乏“反传统”人士,以及把孔学当“哲学”研究的领军人物,我心里的纳闷可就大了。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发言时说:我们这一代以及上一代(史学家),都没有读过“经书”,没有资格到这里来说说道道。不像那些“经学家”,比如孔学堂书局出版的《孔子真精神》,就是其中的一个表率……(此外我还发表了一些尖锐的言论,大意不外乎是:各位打算做一个芸芸众生式的儒家书院呢,还是直指当下那些敏锐的问题和政治理念——从传统中给予解释?)
那天我读的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一节,昨日又读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一段。作者廖明春先生解释“民有免心”“民有遯心”说:遯、免,是逃避、离开之意(而非“免罪”“免刑”的意思),是说用“政”“刑”来治民,民就会逃离(而非亲近、归服、向往)。
逃,不正是“反行为”的含义之一吗,它岂不是带有“闪避开”(然后再想办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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