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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弟子书

(2011-01-12 1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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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怀

告弟子书

继“三受主义”之后,于今我再提出“三勿”之说,写给各位弟子(此篇只给我的弟子,看了受不了者,万万不必对号入座,自寻烦恼):

一,勿大言:年轻人志向高大,好说“救国救民救天下”一类的话,其实,我多次在课堂上跟同学说过,只要“救自己”就是了。且大家处于初学阶段,只能“救自己”,只有“自己”才首先要“救”,和“救”得了;

如果你们肯听我的话,互相帮助,能救得自己,就很好了;

即使有一天修、齐、治、平,样样都学上手,按钱穆先生说,若无内面一番心情,则外面种种知识技能皆将运用不得其所(《国史新论》238;按:此乃求诸己,而非求诸人,不必说什么人心不古,制度再好也没用的话);

二,勿上条陈:古人云,学方而知不足。学了还没有几年(或刚刚才上大学),就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那怎么成?须知,一个好的“条陈”,能够得出就不容易,而且还要能够实施(并考虑到实施中会遇到下面怎样的“反行为”),这有多么复杂!也许更重要的,是谁需要你“上条陈”?你成天思摸那个干啥(没的把“骨头”都弄“软”了)?问问当年那批自称“精英幕僚”的人,有几个建议被采纳了?绝大多数还不是扔到了字纸篓里!于此千万不要“被忽悠”了;

就说我自己吧,自诩对“经济之学”(“经济”二字,本古文也)略知一二,近二年发表了不少博客,尽管没说什么“错话”(批“劳动合同法”、批“腾笼换鸟”,批种种“误国害民”、“贻误时机”及“逃避责任”者),但说到“实行”,私心以为就不是一回事了,于是就不再写(参见有关“肉食者鄙”的博客)。现在天下的“聪明人”可多啦,每天在博客上都可以看到(特别是在财经网上的那些经济学家、金融学家们),有的也写得很好,可是有多大效果呢,不是一样白耽误事儿;

我在美国的弟子也是一样,须知研究当下土地问题,可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只不过是一种学术探讨;如你谓其本质不过是“抢地”,那就是咱解决不了,也不该去考虑解决的问题;

三,勿谋虎皮:“与虎(狐)谋皮”,常常比喻一件事之难以成功,我倒不想囿于此意;你们想想,无论是狐也好,是虎也罢,跟他做此种事,都是够可怕的吧?比如,人家在那儿“圈钱”,你偏去“炒股”、“分一杯羹”(尽管也有一时得意者);人家要“计生”,你执意要给他“废”了(呆在国外的“民族英雄”,当然不怕越地拘捕);或者有人执意要收房产税,咱说什么又管啥用(来一个房价逆控上涨,借口不就有了;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借口,也不说为了调控房价)?还有好多的“红线”,以及物业税、印花税、烟草税、车船税、关税、购置税,等等,正在谋划之中……

对于那一类丑陋的事情,揭露、谴责应是不可免的(如秦晖之大声疾呼;又如李零所谓历史学者只可会诊而不开方)。但若为此而诉诸某种“政治行动”,甚至“搭台唱戏”,则为我所不取。可于今偏偏就人就好这口,并且大出风头,受众人膜拜。他自己呢,可是累死病死了也不回头(看看近日五十几岁的死了多少吧)。

过去,我敬仰的一位老人曾私下里对我说,这个“农村改革”,到底对中国是好哇还是不好?对此等问题,凡我弟子,皆须好好思量。更严重的话,高老师就不说了。

不要忘记:首先是、归根结底也是要“救自己”(也说不定,我们都该读读“阳明学”了)

各位也别忘了,不管如何“花说柳说”,咱们脑头上可都顶着一块挺大挺硬的“天花板”呢(甭管它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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