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一人做主”的政治理念
(2010-12-04 10:27:10)
标签:
天花板系列 |
中国传统“一人做主”的政治理念
近来关于清朝统治的满洲特性,引起了国际间的不小争论(特别是清史学界)。显然,清朝政治中有不少东西是从“外”(北边)而来的,但也有一部分,是从“内”来,强调的是对中国历来“道统”的承续。比如清朝皇帝提出的“敬天法祖勤政爱民”这几个字(参见南开大学教授常建华的研究)。
中国传统政治理念主张“一人做主”(这不应“望文生义”地称为“专制”)。在将来的一个时候,我确希望有个人能够“做主”,当然,他应该“敬天”(参见我的博文“敬天与否也是问题之一”),对“天”负责(否则就可能“无法无天”、“无恶不作”,“胡为底止”)。
也应该“法祖”,对自家、对自己个人负责。清人赵翼尝曰:汉代谷永奏成帝曰:陛下违道纵欲,轻身妄行;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廿二史札记》)!——此话估不论矣,如果没有了“自家”、“自我”,也就可能成了“地痞无赖”,没有了“品”,遑论其余。
同时,就是要“勤政爱民”,对“老百姓”负责(这在今天,则是“民主政治”中最受重视的一条)。昔日董仲舒曾说:《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春秋繁露·仁义法第二十九》)。
我也曾说过,对一个政府来说,“肯负责”、“能负责”(谷永所谓“岂不负哉”),是最重要的。当然,他还应该“修心”(儒家所谓“修齐”),掌握治国的本领(所谓“治平”)。今天看来,这些都是第一层的意思,必不可少的东西,其他的,如何听取别人意见等等,乃是第二层的问题,可以以后再说。
过去,多拿外国观点来看中国,钱穆先生说:我们得把自己历史归纳出自己的恰当名称(《国史新论》页71),就此而言,我们为什么不能发明一套自己的理论、概念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