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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也许应该向篮球学习。第一,每当犯规超过一定次数时,篮球就改“发球”为“罚球”,足球也可以每犯规6(?)次,就罚“定位球”一次,距离为20码左右(?)。我这样说,是因为足球犯规太多,仅用红、黄牌控制不了(当然,并不是要取消红、黄牌;严重犯规者,也可如此加罚)。也许,这可以使足球运动彻底改观,大打攻势足球了。
第二,在电视机前,经常可以看到足球运动员在球场上吐痰的镜头,不知道是为什么,非要如此不可?有谁见过NBA比赛中运动员朝地板上吐痰的?鉴于上次“吐痰”申报奥运项目已经失败(最遗憾的是“麻将”的失败,多大的群众基础啊),奉劝各位放弃这一举动,否则可就算犯规一次。
不知大家以为如何?
添加的话:中国古人讲究“言不尽意”、“点到为止”,到了“现代”,人们喜欢“大白话”,不说得“白”了又“白”,就看不懂了,“领导”的指示也就不明确了。所以我再多说几句。
看了几位批评者的意见,都是主张“条件论”的,以外在条件来解释历史,好像没了那环境,就可以不吐痰(比如在篮球赛的木地板上),有了就还要吐的。殊不知,有些人从来就不吐的,也根本没那么多痰——不像有些人有如“痰罐子”一样,那还算是健康人吗?
罚球?有那么费解吗?如果觉得太容易,可以再往后退,(像我写的)20码不行,可以25码,甚至30码,从技术上讲不算什么问题吧?
看看那种口吻,这样子,还好意思出来“教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