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靠投票不可
(2009-09-17 10:14:14)
标签:
杂谈 |
在假期里,我写了多篇博客。学生说,一天一篇。差不多吧,也许等于过去一年的了。我还写了几篇短文,(找几个杂志)慢慢发表。相比之下,博客更短。短的东西,似乎好写一点。其实也不一尽然,比如博客。很费心。有时就放弃了,有时觉得何必小题大作,有时,随着写作思路才清晰起来。
其中一个故事,是说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改选。有人怂恿我去开会,结果看到一位很能干的业主,为了大家,勇于任事,而且掏自己的腰包(所谓“中产阶级”吧),还挺能跟上面打交道。这样的人,还“选”什么?我以为,“补”进去不就是了!这么点小事,值得一选么(李慎之所谓:中国大事无民主,小事忒民主)?但,问题却非我想这么简单:按什么补,又让谁来批准?什么样的上级机构?还有呐,发现了前任的“贪渎”,又怎么让他下去?由谁来决定?
所以,就非靠选举,非靠投票不可了。
不管我个人对所谓“民主”,对 “多数原则”,有怎样的看法;也不管能“选”上什么人来,能否选上那位仁兄?当今之世,好像只有“民主”,只有“选举”,才能担当“合法性”的基础,不管是所谓大事、小事(包括这种最最“基层”的小事)。
要不然,“依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