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315”
(2009-03-24 0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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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说什么“315”,还不如不说。本来,“消费者”并没有什么“权利”;现在说有,结果就产生很多“误导”,以为我们能够如何如何。
我在一点四十,提前两个小时到达机场,到柜台取票,才得知飞机要晚点两个小时,原因是定期检修。规定每飞行若干天就要做一次,是几个月前就做好的安排。
为什么不能提前告诉我们?通知是十二点来的,改为十七点二十起飞。
旅客不但要在机场多呆两个小时,更重要的是将赶不上在悉尼的转机。当然,机场为我改了悉尼的航班,一律推后两个小时。
但那边接我的人又如何是好呢(自然,墨尔本大学高安东还是接到了我;当地刚刚下了一场大雨,彻底浇灭了山火,这种异常在我不是第一次遇到,上次好像是意大利)?
每个人两小时,这么多人加起来是多少时间?这些损失谁来负责(后来得知到四个小时给予赔偿,不到不给)?
有什么情况,需要维修这么长时间?
既然是几个月以前的决定,不能早一点告诉大家么(甚至在购票时)?
跟上级有关负责人的通话,说法更多,甚至说可能跟“两会”有关,则百思不得其解了。
结果我们就在机场多呆了两个小时(后来听外国朋友说,北京机场常常如此,外地反而好些,没什么解释的)。
这一天可是“315”啊!难道不应该……吗?
结果,有一些乘客就改了航班,或从这个班次上“消失”了(CA175可损失不小)。包括我的同行,曹树基师生二人,他们本应从上海登机的。
他们去了哪里?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