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该不该为了孩子坚持不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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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婚姻与情感 |
处在离婚边缘的婚姻,究竟有多少是困于孩子问题而不能抉择?有多少是为了孩子而决定保留不幸的婚姻?处在鸡肋状态的婚姻里,是否也存在“离婚对孩子不好”才捏住食之无味的婚姻?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前两个问题存在于许多想离婚的夫妻中,在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婚姻中也是存在“孩子咋办”的难题。因为这很符合中国父母的心理特点和思考模式。中国父母,具有根深蒂固的集体无意识的亲情情结,当自我的需要与孩子的需要发生冲突时,一般会选择牺牲自己的需要,甚至会没有原则的满足孩子需要。有些父母,孩子就是他生活的意义,也可以说是为了孩子而活着。
夫妻为了孩子留住了想要分手的婚姻,婚姻在,是一个貌合神离的婚姻,家在,是一个有裂痕的完整家。可以想到,父母的某部分初衷是可能实现,即孩子在外人眼里,他/她被认为是一个双亲家的孩子,是幸福的,从而避免了“单亲家孩子很可怜很不幸”的鄙视。这个社会好像是以家是否有双亲来判断孩子幸与不幸。父母可以忍受自己的不幸,但决不能忍受自己的孩子在外面遭受冷眼和歧视,哪怕是以抑制自己的感情、丧失自我为代价。他们为孩子的自尊编织了一张光丽的面子,其实又怎不是为了自己脆弱的自尊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呢。这是中国父母的善意和伟大,也是中国父母活得很累的内在动因。
婚姻处在一种名存实亡的境况,夫妻本来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于他/她的心理健康不利,所以才不离。
从表象上,确是离婚的事实给孩子带来了不幸,仔细想想,不过是离婚本身承载了这一罪过,离婚的裂痕因素和父母的教子无方,才是导致孩子心理问题的真正元凶。离婚之前的婚姻,孩子的心理已经潜伏了不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负性情绪,离婚只不过是显现和保持了孩子的心理与行为问题而已。
婚姻本身,既不能保证孩子能健康成长,也不能避免孩子不会受伤害。许多长久而和谐的婚姻里,也有很糟糕甚至犯罪的孩子,许多单亲家的孩子,也不乏优秀甚至成就卓越的孩子。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婚姻的离合,而在于父母是否会爱孩子,是否会教育孩子。在婚姻里,如果亲子关系一直是良好的,父母是用比较成熟的方式在教育孩子,即便他们的婚姻有变化,相信他们对孩子的爱和成熟的教育方式不会变,那么孩子仍然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如果保留婚姻真能起到对孩子好,只有一个前提条件:重修婚姻关系。孩子的心理发育,必须是在富有营养(有感情的,和谐的,真实的)的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里,才可能健康发育。不是有了一个家就行的,先正婚姻而后才可能为孩子。
如果夫妻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修缮婚姻,就不可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人际环境,保留婚姻还不如离婚,对孩子的伤害相对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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