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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的一天中午,一名洋老板以打扫卫生为由,将其雇员、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骗到二楼卧室施暴。洋老板的儿子知道后,要求和受辱女生私了,表示愿意用一定的金钱作为补偿。为了国格、人格不受欺辱,女生果断报警,无视中国法律的洋老板随后落入法网。
2007年7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以强奸罪当庭判处该洋老板有期徒刑3年,并处驱逐出境。15天后,这名背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罪名和刑期的洋老板,带着满脸的懊悔踏上回国的班机。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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