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全球基金网上定期交易业务规则
(2010-12-16 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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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宝定期赎回定期取现杂谈 |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定期交易业务规则适用于兴业全球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成功开户的个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品种
经本公司公告开通网上定期交易的旗下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网上定期交易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兴业全球基金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申请,约定交易周期、固定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份额,由本公司于投资者指定的交易日期在其指定的资金/基金账户自动完成基金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网上定期交易业务包括“银行卡定期申购基金”(含汇通宝定期充值)、“定期赎回至银行卡”(含汇通宝定期取现)、“汇通宝定期申购基金”和“定期赎回至汇通宝” 四种业务类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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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费率
“银行卡定期申购基金”的费率适用实际交易日网上交易平台相应银行卡的定投申购费率。
“定期赎回至银行卡”的费率适用实际交易日网上交易平台相应银行卡的赎回费率。
“汇通宝定期申购基金”的费率适用实际交易日网上交易平台由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本公司自建TA基金相应银行卡的转换费率。
“定期赎回至汇通宝”的费率适用实际交易日网上交易平台本公司自建TA基金转换成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相应银行卡的转换费率。
“汇通宝定期充值”和“汇通宝定期取现”的费率为零。
五、交易周期
投资者在办理网上定期交易业务时,可在网上交易平台中选择每周、每两周、每三周或每月的交易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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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的固定交易日期不能为当前日及过去日。该固定交易日期设定后即被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六、实际交易日
1、若约定交易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实际交易。
2、若因网络故障、银行卡挂失、销户等状态异常、余额不足等情况,导致投资者在约定交易日未能成功交易,则不再重新发起交易申请,也不进行顺延。
七、最低申请金额/份额
“银行卡定期申购基金”(含汇通宝定期充值)的最低申请金额为100元;
“定期赎回至银行卡”(含汇通宝定期取现)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
“汇通宝定期申购基金”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
“定期赎回至汇通宝”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起。
八、适用银行卡
“银行卡定期申购基金”(含汇通宝定期充值)业务仅适用于支持定期投资功能的银行卡。请投资者详见各银行卡的业务规则。
“定期赎回至银行卡”(含汇通宝定期取现)、“汇通宝定期申购基金”和“定期赎回至汇通宝”业务适用于所有支持本公司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九、业务处理
1、网上定期交易协议设置包括资金来源、基金名称、收费方式、扣款渠道、交易周期、开始月份、固定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份额等。
2、网上定期交易的实际交易日,协议状态为正常的网上定期交易协议将自动发起交易申请,投资者不能对该申请撤单。
3、一个投资者可以同时发起多个基金的网上定期交易协议。但单只基金的“银行卡申购基金协议”(含汇通宝定期充值)、“汇通宝定期申购协议”和“定期赎回至汇通宝协议”只能设置一个。单只基金“定期赎回至银行卡协议” (含汇通宝定期取现)可以设置多个。
同个交易日多个网上定期交易的交易顺序由系统按随机原则处理。
4、计划的变更、终止
1)投资者可以对网上定期交易协议中的交易金额/份额、交易周期、固定交易日期提出变更申请,但变更的固定交易日期不能为当前日及过去日,且至少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变更申请;
2)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终止网上定期交易协议,协议终止后立即生效,但至少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如果当前工作日有网上定期交易的申请,则当天不能提交该协议的终止申请。
投资者签订网上定期交易协议后,因实际交易日银行卡账户资金不足、基金账户份额余额不足、银行卡发生异常情况、网络不通、系统故障等原因而导致交易不成功,则该交易周期的交易失败,若连续三次交易失败(不包括因基金暂停交易而导致的交易不成功),则该协议自动终止,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协议的状态。
5、银行卡变更
如果银行卡发生挂失、损坏、更换或销卡等异常情况,则网上定期交易协议的交易将可能失败。请投资者在银行卡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尽快终止网上定期交易协议,进行银行卡换卡等相关操作。换卡操作完成后,投资者可以使用新的银行卡发起网上定期交易协议。投资者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
6、协议及交易查询
投资者在签订网上定期交易协议成功后,可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基金定投-定期定额设置”栏目中查询到相关信息。投资者可以在网上定期交易的实际交易日后T+2个工作日在网上交易平台“基金查询-历史交易确认”栏目中查询到交易成交情况。
本公司保留对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