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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民穷财富分配思维的博客杂谈 |
分类: 思维的经济观察 |
从经济总量来说,中国超过了德国,排在美国、日本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三经济大国。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已经是一个富国了。但是,中国的绝大多数老百姓还不是富人,人民还没有享受到国富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原因是: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国家拿走了大头,个人拿到了小头。
根据统计资料计算,目前中国人每创造100元的财富,其中个人只能拿到45.4元。2007年,中国不含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税收总额为4.9449万亿元,再加上7584.6亿元的关税,国家拿走的那一块大致为5.7万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拿走的收入(包括工资、利息、股息等其他收入)总额为11.2万亿元(城镇居民总人口5.94亿,人均收入近1.4万元;农村人口
7.3亿,人均收入
4140元);在总额24.66万亿元的GDP中,除去以上两块,剩下的就应该是资本和存货,其值为7.76万亿元。这里应该包括贸易顺差,去年的贸易顺差为26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大约1.8万亿元。而资本和存货两项里,国企占了60%以上的份额,也等于是由国家所有。1978年,中国的GDP为3645.2亿元,2007年为246619亿元,增长了67.6倍,剔除物价因素,大致增长了15倍。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为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为4140元,增幅分别为大致40倍和30倍,剔除物价因素,一个增长了大约9倍,一个增长了不到7倍。
既然中国GDP的增长速度高过人们收入的增幅,那么,超过人们收入的那部分财富跑到哪里去了呢?大致说来,人们创造的财富会被三部分分享:劳动者拿走工资,国家拿走税收,资本拿走利润。其中个人工资会被统计入“收入”,资本利润中的分配给股东的部分也会被统计入“收入”,剩余部分就是税收以及资本利润中不分配的部分。这样分析下来,超过人们收入的那部分财富,一些跑到了国家手中,一些跑到了资本家手中,其中国企占了大头。
1978年,个人收入占国民财富的比例是45%,1988年这个数字为47,1998的数据为49,2007年的数字为45。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收入占GDP的比例大致在45%至50%之间,呈先低后高,再又变低的趋势。也就是说,1978年到2007年的三十年,个人占社会财富分配的比例没变。
为什么老百姓相对变穷了呢?两个重要原因:
第一,这三十年里,人口增加了两亿多。而且,由于城市化的进程,使得城市人口增加的速度远高于农村人口的增加,人们的社会平均生活成本增加了很多;相对而言,人们的收入水平并没有跟上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
第二,在个人收入这块大蛋糕的分配上,中国人口千分之一左右的富人分享了这块蛋糕的60%,剩下的人口只拿到了个人收入总数的40%,而7亿农村人口拿到的实际收入比例更是低于10%。虽然我们说人均收入每年都有所提高,但是提高最快的是富人阶层,而99%以上的人口并未享受到国民财富每年以9%以上速度增长的好处。人均收入的数字游戏掩盖了在贫富两级分化矛盾中绝大部分老百姓收入低增长的实质。
国富而民穷,这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的精神,也非建国先辈们流血牺牲所要追求的目的。然而,这确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绝大多数民众富起来,这是民主共和未来的首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