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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究竟该给谁?

(2010-04-16 12:58:37)
标签:

离婚

抚养权

育儿

贾静雯离婚争夺女儿抚养权的案子又沸沸扬扬了。看到很多妈妈写的感悟,自己也觉得很有感悟。

其实争夺抚养权只是第一步。

我的想法是,不要把争孩子变成离婚大战的最后一战,双方最应该考虑的,不是谁有资格带孩子,而是,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孩子跟谁最有利。

比较的维度很多,比如:

一、经济状况

很多妈妈离婚的时候都说,宁愿要饭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因为中国有句古话说: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其实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孩子不是为了自娱自乐,而是为了完成繁衍后代的职责,所以我们对孩子有责任。你自己吃糠咽菜是你的选择,但是孩子需要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至少他要吃饱穿暖。

当然,如果双方经济状况相差不多的情况下,经济状况只作为一个参考,而不是最重要的要素。完全不必因为我五千你六千比你差一千这样的来斤斤计较。

二、精力状况

单身的生活很苦,首先遇到离婚这样大的挫折后精神上会很辛苦,如果这时还要辛苦工作,甚至倒班,有的还要学习充电什么的,那怎么有精力去好好照顾小孩?

所以,应该把小孩给有精力照料的那一方。因为小孩在成长阶段需要很多时间去关注,需要更多的耐心去帮助他成长。

三、孩子今后的成长环境

有人理解环境就是经济条件,其实不对。

离婚后双方是独自生活还是会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是回到父母身边,那么爷爷奶奶外婆外公是怎样的人?甚至他们的叔叔婶婶舅舅舅妈是怎样的人?他们会包容这对母子或父女吗?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性格、生活习惯会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

他们居住的地方有学校吗?有医院吗?学校是重点学校,还是一般学校?

这些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四、双方情绪自控的能力

见过很多人离婚后立马变成了仇敌,双方卯足了劲的和对方作斗争。

比如,非过错方会在孩子面前数落对方过错方的种种丑恶行径:“宝宝,你爸爸为了一个坏女人抛弃了我们!他真不是人!”“孩子,你妈妈跟别的男人跑了,不要你了”。

这样的言语其实对孩子而言是非常残酷的。

因为不论他的父母是怎样的人,他都爱着他们。

在他的心目中,父母是最崇高最伟大的人。

而那些话,把他们心目中的信仰完全颠覆了。

如果两人是协议分手的,没有过错,但是一方老是精神抑郁,甚至将自己的负面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么对孩子的成长也是非常不理的。

所以,如果你不能很好的进行自我情绪的管控,最好还是让更能自我管控的另外一方监管会比较好。

五、性格互补

内向的孩子需要和外向的父母在一起,才能激发他对生活的信心和乐趣;外向的孩子需要内向的父母加以提点,才能防止犯错误。

六、情感因素

从情感上来说,孩子对父母的感情都是很深的。但是很多离婚的案例在判决的时候,都会比较偏向女方,如果她不存在重大缺陷的话。这其实也是考虑到了情感因素。孩子,尤其是小宝宝,都是离不开妈妈的。

而十岁以上的小孩,在进行抚养权的分割时法院则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因为他们这时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的能力,或者说他们能够简单的识别他们更希望和谁一起生活,对谁的感情更深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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