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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白峰组织部门能进不能出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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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明确
作者:白峰
在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一个月后,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于28日晚间公布。明确干部“下”的6种渠道,将5类情形纳入问责范围,详细列明领导干部或被“调岗”的10种具体情形,阐明问题官员“复出”的前提条件……本次新规可谓条条关联着官员的“乌纱帽”。(中国新闻网)
干部的选用按说一项非常严肃,非常慎重,非常原则的事,可是如今,干部能上不能下同,能进不能出,即便是有问题的干部,要下来不是组织部门去做,而是纪委调查后的处理结果,这样干部选用只有进口关,没有出口关,组织部门重选拔轻管理,也只管“进口”不管“出口”。
其实,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既要抓“进口关”,也要抓“出口关”,既能进也能出,既能上也能下,因此,此间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央明确了干部“下”的六个渠道,十类人要当心乌纱,可以说,这是真正疏通了干部选用的“出口关”,组织部门既能给干部“发帽子”,也能“拿帽子”。
事实上,一些不合格干部,既不干事,也不做事,而且还做些违反纪律,违反组织原则的事,但其却依然能坐在官位上,并且是赖在位子上下不来,这是为什么?就是缺少下来的机制,缺少下来的通道。
在我国的官场上,或者是在人们的思维定势里,在社会的理念里,官员只有上升的通道,没有下去的通道,可以上不可以下。可不是吗,此前就听说过一个市的政协主席,本来新任人选已经到位了,可其就是不让位,理由是年龄还差几个月,一定要干到年龄,结果新人上不去,老人下不来,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干部即便不干事也能赖在位子上下不来的原因了。
如今中央出台的干部能下的规定,既要让那些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能上来,还要让那些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下得去,有上有下,上上下下,才是合理的,更是官场的自然生态规律,这样才能形成干部的竞争格局,也能建设好干部选用的良好生态环境,让干部既有位而且要有为,无为就得让其下台走人,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局面,也能让干部真正能下来,也能上得去。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进和出是一对平衡,上和下是一对平衡,能进不能出,只能是死胡同,能上不能下只能是挂在空中,中央此次出台的规定并明确了干部能下的渠道,可以说是疏通好了干部选用“出口关”,既是对能干事的干部的激励,也是对不干事干部的鞭策和问责,才能激发出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更会引来干部干事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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