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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文强司法公正打恶除黑高兴权力 |
分类: 时事杂谈 |
文强死了谁最该感到高兴?
纵然文局长有日天的能耐,这次是死定了。
文局长之死在常人看来,最该感到高兴或最应当表示高兴的当然是广大的民众。因为文强之死,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又一重大胜利,是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又一重要标志,是打恶除黑行动的又一阶段性成果,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尊严的又一重要体现。有如此重要的价值份量,民众当然会“敲锣打鼓放鞭炮、手举横幅去游行”了。
其实让老李说,最该感到高兴的不是民众,而是那些昔日和文强沆谶一气,相互勾结,相互利用,至今仍逍遥法外的官家们。这不是老李瞎说,这是文强自己个说的。
文强在临死前的一次谈话中说:
“......以前曾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在那些死刑犯家人的手中,没有想到自己最后死在自己人的手中。跟我结过梁子的那些人量他们再恨我也不能拿我怎么样。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吃我这碗饭的人也跟我来这一手,落井下石。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参与过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远睡不着觉。不杀我后患无穷。我死对他们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们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赔上。......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死去......”。
“......我文强充其量只是个公安局副局长,却能在重庆为所欲为,是谁给我为所欲为的权利呢?我的上级都干什么去了?
“......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钱替他们摆平,那些人就要把钱送到我的上司那里,最后要把我摆平......”。
“......当年他们说我是英雄,我其实只是在卖力地工作而已,但他们叫我当英雄我就不能不当。现在他们又说我是罪犯,我敢不去当这个罪犯吗?......”。
“......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这能封住贪污腐败的源头吗?昨天重庆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当年我办了张君案后重庆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吗?我看三年后他们还要不要放鞭炮。到那个时候那些出卖过我的人恐怕会念叨我的好处了。到那个时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觉得还是我文强好一点。......”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说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偷了一苗针,拿回家后那孩子的母亲不但不责备还说那孩子聪明。那孩子被他母亲宠坏了,惯坏了,长大后成了个罪犯。等到他犯案要被砍头那一天,他恳请他母亲最后喂他一次奶。结果他把他母亲的奶头给咬掉了,说他恨他母亲当年不管教他,导致他最后被砍头。现在我的头也快被砍了,我该去咬谁的奶头?......”。
人们常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悲。”透过文强的“将死之言”,我甚至觉得文强其言不但悲,而且怨,更有恨。以文强之权力之地位,完全可认称得上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了,那么,他所说的“很多睡不着觉”的人、“我可以把他们拉下水”的人、“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去死”的人、“嫌我那点脏款、字画寒酸的”人、“最后要把我摆平”人、“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的人、甚至想去咬他的奶头的人......又是谁呢?我想一定是那些对文强的死感到最高兴的人。不过可以肯定,“拍手称快”的那帮老百姓绝不会在此列,民众高兴基本上是瞎高兴,穷高兴,高兴得让人莫名其妙。一介小民连活都没有活明白,官场的事儿他们能知道多少?他们又能明白多少?当年杀袁崇唤的时候,北京的市民就特别高兴--尽管那是自折民族脊梁、自毀长城的千古奇冤!
透过文局长的将死之言,我即感到他很可恨,也很可怜。可恨的是他毕竟犯下了众多不可饶恕的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怜的是到死这位“老大”还说了那么多没用的屁话!
“......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这话听着耳熟。记得《铡美案》中包公劝秦香莲时就曾说过类似的话:香莲啊,领着孩子回去吧,从此后只管让孩子勤奋读书,千万别让他们再做官了!
不姓“文”尤如不姓“秦”,这点相信文家的后代不难做到,但面对权力如天的社会,做不做官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