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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劳动法的核心

(2008-11-23 20:55:20)
标签:

劳动法

歧视

杂谈

前几个月,与一位美国老板聊天,谈到了劳动法问题。因为他的公司是一个服务性公司,有200多雇员,在美国也不算小了。如有劳动纠纷,绝对不会是小事情。

 

今年看到中国新劳动法后,觉得分寸比较难掌握(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要多雇人,否则就是自找麻烦)。由于听中国“专家”们说,新劳动法是吸取了欧美劳动法的精华。所以就想向这美国老板直接取经。

 

但聊了后,才发现我们两国的劳动法在本质上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美国的劳动法更多的是强调人权问题。也就是说,同一份工作,你不能给张三的工资与李四的工资不一样。你不能对白人与有色人种的待遇不一样,你不能对男女区别对待。也就是说一定要公平。当然最低工资上是必须遵守的。其他就没有太多的要求了。企业在用工上是有很大的自由。对被解雇的员工,是政府来支付失业金的。

 

而中国劳动法。。。。


其实,无论是一个公司,还是一个社会,如果能做到公平,公正。其实就至少已经完成了80%的目标。其他都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原先一直以为美国南方白人对黑人的歧视,种族歧视问题非常严重。但去了几次美国南方后才发现,与我们中国的“农民,农民工歧视,城乡差别”相比,我们的歧视问题要严重的多。至少他们在制度上,在表面上(没有哪家公司敢公开他们的种族观点)是看不到这种歧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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