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能要的宽恕

(2007-06-30 22:38:19)

老板周四在遥远的加拿大布置了作业:要求周六1700前通过email准时提交“高管二次会议考卷”,迟交者点名批评。


由于近日工作极度繁忙,我于周六1430才攻答试卷(在周五我扫过一遍试卷以了解考试的大概内容)。试卷中关于总公司战略管理发展的一些问答题很花时间,我追求高质的性格再次“拖累”了我!1659分我已将问答题全部答完,只剩下两到机械题:1 白鹿原书院的由来? 2 在人员离职时,404条款的要求?


此时距交卷时间仅差一分钟,遗憾的是我没能做出正确的决定。我本应该在答卷中删除这两题,毕竟这两道题目不显功力,老板不会重视。相比之下,没有按时交卷就是严重的问题了,因为没有守约!


思维的惯性催促我答完了全部考题,因此邮件寄出时迟到了10分钟。


提交过考卷后,我立刻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悔恨之余冲了个澡...... 再次回到电脑旁,老板的回信已到:“谢谢云凯,还可以算是及时交卷,祝周末愉快!” 面临这尴尬的处境,我只有回信如下:“对不起迟交了10分钟,悔恨一会了!我已将这10分钟的感受写进了blog 。一来将悔意发泄出来,二来问候一下久违了的网友(已经47天没有写blog 了)。


谢谢老板的宽宏大量,我还是建议把我列入点名批评的名单。理由如下:
1 我刚已经历了那种感受,多一次形式上的没有伤害。
2 既然定了规则,必须严格遵守。
3 便于您或集团未来的管理。 谢谢!


“舍小求大”说起来轻松,贯彻到生活中谈何容易!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