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成语
(2014-10-23 15: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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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定之法----一定:固定不变。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再改变的法规。
2.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3.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4.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同“口含天宪”。
5.大明法度----明:严明;法度:规矩,制度。大力严明制度、法规。
6.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7.大经大法----根本的原则和法规。
8.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9.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10.水懦民玩----懦:怯懦,软弱;玩:轻视。比喻法令、政策过宽,百姓就会轻视,不遵守,以至犯罪。
11.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12.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13.令不虚行----指制定的法令必须切实执行。
14.令行禁止----下令行动就立即行动,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严正,执行认真。
15.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16.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17.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18.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19.必由之路----由:经由。必定要经过的道路。泛指事物必须遵循的规律或做事必须遵守的法则。
20.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21.正理平治----指合乎正道的礼法规范,使社会安定有秩序。
22.严刑峻法----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23.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24.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25.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26.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27.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28.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29.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30.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31.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32.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33.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34.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35.执法不公----拒绝公正,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36.执法不阿----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37.执法如山----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38.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39.作奸犯科----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40.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41.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42.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43.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44.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45.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6.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47.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48.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49.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50.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51.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52.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53.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54.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55.诛不避贵----诛:杀死;贵:富贵的人。惩治罪人没躲避富贵的人。形容法制之下不分贵贱。
56.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57.明法审令----审:谨慎。申明法令,使人人遵守,谨慎发布命令,避免出现差错。
58.视为具文----具文:指徒有形式而不起实际作用的一纸空文。形容面对法规法令、文书条款等,仅将其看作一纸空文而全然不加以执行、实施。
59.规矩准绳----规矩:画圆、方的工具;准绳:水准和绳墨,量平直的工具。指应当遵守的标准、法则。
60.纲纪四方----纲纪:政纲和法纪。用政策和法制治理天下。
61.纲纪废弛----纲:政纲;纪:法纪;废弛:颓废松弛。国家的政纲、法纪、秩序松弛不振。
62.政平讼息----政平:政治安定;讼息:官司得到调解。国家安定,官司很快得到正确处理。形容政治清明。
63.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64.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65.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66.身无择行----指一身行为遵循法则而无其它选择。
67.守法奉公----守:遵守。遵守法令,奉行公事。
68.金科玉律----科:旧指法律条文;律:规章,法则。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69.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70.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71.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72.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73.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74.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75.恪守成宪----恪守:谨守。谨守既定的法令,毫不通融。
76.徒法不行----徒:只。光有好的法令,并不能自行于世。意思是法令必须要有人推行。
77.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78.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79.徒法不行----徒:只。光有好的法令,并不能自行于世。意思是法令必须要有人推行。
80.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81.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82.较如画一----指规章法令一致。
83.摇手触禁----摇:动;触:触犯。摇一下手就触犯禁令。比喻法令繁琐苛刻。
84.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85.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86.遭时定制----指因时势而规定法制。
87.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88.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89.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90.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91.令苛则不听----苛:细碎烦琐;听:听从。法令细碎繁琐,执法者无法执行。形容事物如果繁杂,就会适得其反。
92.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93.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94.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95.有治人,无治法----治理天下的人始终存在,但没有始终不变的法规。指人决定着法的施行。
96.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97.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圆规;矩:曲尺。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98.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99.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100.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