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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长这么大,一直觉得你的父母就像决定你命运的守护神,在你跟前有无上的权力,然后有一天你回转身,意外地看见了他们,他们只是虚弱、紧张的常人,正想法彼此容忍相处下去。
——克里姆
英国作家哈尼夫·库雷西的小说《郊区佛爷》是部颇有诱惑力的小说。
小说的主人叫公克里姆,他的父亲哈龙1950年和好友安瓦一起从印度来到英国,他们原本在印度的生活很富裕,生活像是一条清凉舒爽的河流,弥漫着无所事事的愉悦。他们的家庭在珠蝴海滩上拥有可爱的别墅,家中使用仆人,因此,他们两个始终觉得自己跟那些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蜂拥而至英国的印度农民截然不同——他们的家族送他们来英国是为了接受教育,而不是来讨生活的。
克里姆的母亲是英国人,他们一家人一直生活在伦敦南郊,父亲每天乘车到政府机构上班,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他每天都随身携带一本蓝色字典,火柴盒大小,保证自己每天学会一个新单词,他总是说:“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得着一个重量极单词,让个英国人顿时对你印象深刻!”从文化上来讲,他们并没有完全融入英国,身在此地心思却在别处,归属感似有似无。
克里姆深知,多年以来,母亲悲观的个性已经让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深感窒息,他也看到了父亲作为一个移民在英国循规蹈矩的生活下的压抑,他们都需要改变,也许翻天覆地式的改变可以拯救他们——在郊区,人们很少梦想为追求自己的快乐而去改变生活,大家都很熟悉,能够相互忍让,过这种单调乏味的日子的奖赏便是平安和有保障。小说的背景发生在七十年代,世界正处在巨大的转变之中,克里姆身边的许多人都梦想到伦敦去,因为在他们的想像中,在那里,生活中的诱惑无穷无尽。
在小说中,克里姆的父亲离开了妻子和孩子,与有活力的伊娃相恋(那种活力正是他自己所欠缺的),随后辞职,开始教授冥想和瑜珈的有关课程,想要帮助他人思索他们内心更深处的、被每日奔波忙碌的生活所掩盖的智慧;而安瓦则通过绝食的方式逼迫十七岁的女儿跟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印度男人结婚——克里姆的生活在他周围人们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变,他得以冷静地观察父辈在文化认同方面的困惑和冲突,同时,处在青春期和整个动荡的七十年代背景下的他,也在成长的过程中努力找寻自己的位置,这些情节在小说中形成了极强的戏剧性。
克里姆说,也许是移民的生活状态让他的父亲和安瓦叔叔变了,多年来,他们俩个都很乐意像英国人一样生活,现在,他们年纪大了,看来要终老于此了,他们像是在内心深处回归了印度,他的父亲悲伤地说:“我们这些老派的印度人越来越不喜欢英国了,我们已经回到了一个想象中的印度。”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又根本没有考虑真的回到印度去,在英国的生活令他们对这里有了一种习惯式的依赖。
和父亲及继母一起搬到伦敦生活的克里姆开始参加到一个剧目的表演中,克里姆通过身边的人开始认识到郊区和伦敦的人们的生活方式的不同,他说,在郊区,大多数和他一起长大的孩子16岁左右就离开了学校,受过教育并不被认为是具备了特别的优势,他们认为趁着年轻赶紧去做生意才更重要;但是在伦敦,克里姆身边的人们轻松自如地谈论起艺术、剧场、建筑、旅行,仿佛这些与生俱来地就存在与他们的头脑中,这是无可估价、无可替代的人生资本。这令克里姆感到心虚,他认识到自己已经离开生长的那个世界,不得不往前走,他说,假如我要在自己的个性当中添加由印度的过去所带来的额外优点,我得自己去创造它!
通过在剧社的表演,克里姆在事业上取得了小小的成功,而这成功,又是因为他将印度文化与角色的融合而带来的,尽管剧社里边的饿一个黑人女孩批评他说,你演出来的就是白人对我们的成见:我们很滑稽,带着奇风异俗!但克里姆还是那么做了。
他们的剧目得到邀请到美国参演,他本来可以在那里发展,但他意识到,他还要回到英国,因为他离不开那里的亲人和它的文化,尽管他有着各种困惑,但是,凭着对世界的深深喜悦和爱的巨大活力,他说,我坐在我深爱的这座古老城市的中央,而它本身便坐落在一座小岛的最低处。我身边围绕着我所爱的人,快乐和忧伤同时涌上了我的心间,我想,我经历的一切多么混乱,但将不会一直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