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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爆炸案有了新线索

(2012-05-20 15:53:18)
标签:

原创

巧家县

爆炸

拆迁

赵登用

挎包

雇用

受害者

真凶

杂谈

分类: 随笔杂感

巧家县爆炸案有了新线索

 禾 青/文

 

 

5月10日发生在云南巧家县的爆炸案,警方急急忙忙认定犯罪嫌疑人是与拆迁无关的赵登用,但疑点重重,除去qq聊天记录和遗嘱倍受质疑外,还有现场监视录像显示的犯罪嫌疑人肩上背的挎包,根本不是赵登用的。

如此明显的漏洞、疑点,作为人命关天的大案,警方理应以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重新侦察,认真核实,实事求是,查出真凶。遗憾的是,警方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以与法律不沾边的“人格”和“官帽(前程)”担保,认定赵登用就是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让人怀疑,警方是真的不懂法呢,还是另有原因。

最近,南都记者接触到赵登用生前的一名工友,据该工友称,爆炸发生的当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赵登用在巧家县城被一背挎包男子叫住,该男子以5元钱的价格,雇用赵登用用摩托车将其拉到“花桥”,而爆炸发生的地点正是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这一线索极为重要,如果属实,赵登用不但不是爆炸案真凶,而且是赚了5元钱送了命的受害者。真凶很可能是雇用赵登用的背挎包男子,或者该男子的幕后指使者。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我们那位发誓赌咒的局长大人的“人格”,可真就成了问题;“官帽(前程)”也就堪忧了。

当然,媒体没有侦察办案权,媒体的报道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最终还要由公安部门侦察定案。但媒体提供的信息,起码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对破案是大有好处的。

因而,希望警方不要急于对案件下结论,重新启动侦察程序,找到确凿的可信的人证物证,在此基础上,查明真相,找出真凶,还法律以尊严,给社会、给百姓一个交代。

                             2012年5月20日 上午 下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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