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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书写之规(下)

(2021-05-14 09:25:08)
标签:

教育

文化

育儿

情感

分类: 读写为王

之规:规矩,规则,规律。

接着五讲,本讲主要讲规律,对规律的探索是无止境的。

一般公认的在特定条件下必须这样处理,讲十二条。

第六讲书写之规(下)

1、点不宜低。

不是说“低”“底“下面的点,是指眼晴模样的上面的点。

方,心,文,义。

2、右竖最高。

是说左右有竖,忌左短或等长,别受印刷体、美术字影响,右竖要高。

同,业,花,世,林。

3、横长撇短。

和捺比,撇短是没说的,但有横有撇时撇不可比横长。

万,有,布

4、竖比横低。

指左有竖右有横的字,如仁,在,轻,杜,谁。

5、撇要弯曲。

象刀形,有弧忌直,指与捺交叉时。文,丈,义。

6、同向平行。

欹的度把控好。万,夕,汤。

7、字无二捺。

送,食,癸。

8、左小上移。

对,吗,峰。

9、左高右低。

郑,行,静。

10、上宽下窄。

罗,穷,春。

11、上展下收。

贺,季,务。

12、中宫收紧。

各,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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