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選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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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八點半坐車回到家.在私人停車場泊車時竟然有高大陌生人突然走出來拍照.寶貝先是一呆...一位女保安跑來阻止不成功.又跑去找其他人幫忙.並由管理處報警.陌生人態度惡劣.為了保障自身安全.寶貝也拿出手機拍攝對方之舉動.由於事情因寶貝而起.寶貝一直留在現場直至警方處理完畢.警方明確表示"擅自進入私人地方"不是刑事案.但是屬於犯法行為.需要驅逐離開.這位記者離開前鄭重道歉卻又被發現已將整個過程拍攝及錄音.(包括管理員及警方之對話.)事實就是事實.天知地知.不明白為何今日出版的周刊又可以寫另一個"自圓其說""加"理直氣壯"的版本???究竟現在的娛樂新聞真係新聞?還是作者的武器???兩版紙:相片是真的!內容卻純粹改編加幻想虛構!陳法蓉只有兩段對白.寶貝都絕無講過!請作者再三聽清楚自己的錄音帶.既然有真實版本又何需加鹽加醋?朋友總說世界沒有對與錯.只是你從那個角度去看...寶貝的世界一向黑白分明,真就是真.假就是假.快樂就是快樂!討厭就是討厭!.不能明白活在灰色的人.不能明白歪曲事實的快樂.更不懂抹黑別人等於自己更優越...道歉的人不是已經知道錯了嗎?為何又反過來抹黑?既然不是真心的又何需作假?文章前言不對後語.前面寫有人負責為寶貝結帳.後面又寫寶貝東看西問根本無買東西.天呀!總寫到寶貝很貪錢一樣!!!!!!!!究竟有沒有人?任何一個人?曾經影到過任何時間任何環境任何人為寶貝買過什麽????有單嗎?有據嗎?有相片嗎?從來沒有!一次都沒有!亳無事實根據得連"看圖作文"都不如!只要作者認為"劇情需要"就可以借題發揮?藝人出了名就應該任作唔嬲?任人愚辱?
再者.寶貝再三强調自己最愛吃麥當勞.肯德基...行IKEA傢俬有什麽問題?全球最少有百萬人與我相同!我吃我愛吃的.我看我愛看的.大眾化很羞家嗎?寶貝應該很無地自容嗎?犯法了嗎?哈!?你又不是我.為何用自己"看不起人"的價值觀套在我身上?
最可怕的是不速之客到底如何進入私人屋苑進行偷影及明影?管理處實在難辭其咎...如果拿着的不是相機,攝錄機和錄音機而是刀呢?愈想愈危險呀....到底下一次再有人跳出來...寶貝還需不需要害怕?以為遇上賊原來是狗仔隊.掉以輕心以為跳出來的是記者.呵呵笑打招呼卻原來係打劫????
事實係:有人擅闖私人地方.報警係管理員的職責.
結果係:犯事人被警方驅逐離開.
難道寶貝協助警方調查有錯?
藝人係咪無私生活?地址曝光會有咩連鎖反應?是否要等到發生嚴重事故.大家才會思考什麽是對?什麽是錯?什麼是良知?
一篇被歪曲了的文章.將會被內地和全球華人網誌及報紙隨意翻印又翻印.轉載再轉載...影响會有多大?
作為一個被屈者.寶貝的確心有不甘!
這篇博文叫"自選題目".因為最初想叫[憎人富貴厭人窮],[天知地知],[犯法],[任人愚辱],[你是誰?我是賊!]......或[不用訪問我之反正你喜歡怎寫便怎寫]...
後記:
有乖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