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审计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发)
(2023-04-24 07:33:17)
上交所副总经理终于被抓捕了。回顾一下我前几年的呼吁:什么时候审计上海证券交易所
(原博文已同时发送至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参事室、审计署、财政部、商务部、证监会网站)
http://www.counsellor.gov.cn/content/2008-11/24/content_1505.htm <一个月后,被上交所交涉删>
《证券法》关于对证券业进行审计监督的第9条明确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是重申了审计法的规定,突出强调了审计监督对于证券市场的重要意义。
上海证券交易所身为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的重要金融机构,大量的利益空间无疑有贪官惦记着,长期的审计缺位令人惊奇、难以理喻。尤其是到08年2月27日上交所原法人代表朱从玖调走之际,按照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面对全国股民强烈要求:“对朱从玖进行离任审计”,这个于公于私都很重要和必要的请求,报到审计署时得到的答复是:去找证监会。雷同的是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上交所权证创设涉嫌诈骗”,得到的答复依然是:去找证监会。在此请问:我们投诉的内容与对象都涉及到证监会,为什么偏偏让我们去找证监会呢?证监会不是已暴出了二大贪官了吗?谁能保证证监会一家之言是100%公正?审计署对证券业的审计监督职能并不能豁免吧。
别的不谈,仅说权证:从白云机场、上海机场权证最后交易信息违规案,招行、南航权证天量创设案,再到当前的日照权证限制交易、禁止交易案,风口浪尖上的上交所还能挺多久??尊敬的官员们,你们真的就不忧心吗?为什么就不能对上交所来一次平常的审计呢——查不出问题让大家放心也好啊!何苦非得捱到“火烧房顶”才去上房扑救?及早地防范和处置不好吗?
近年来高位贪官纷纷落马,已说明防腐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任重道远。对腐败现象颇有研究的肖玉航同志08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焦点评论很是透彻:“由于利益的驱使,往往出现较大的腐败案件,特别是集体腐败,通常也称为腐败窝案或共谋性腐败,指的是多名官员结成同盟、共同开展腐败行为的现象。其一般可以分为二种类型:一种是大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整个单位,学术界通常也称之为单位腐败,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往往可能是半公开的;另一种是小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单位中勾结在一起的部分官员”。
审计是反腐败的得力一环。试问天天高唱反腐败者:不经审计的反腐败能够顺利吗?国家权力部门为何还不对证券业加强审计呢?(不排除对证监会的审计)是不愿、不能、还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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