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时评·民生
文/舒圣祥
婴儿塑料奶瓶的隐患又让家长们开始揪心了。据报道,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会诱发性早熟,甚至致癌。从3月1日起,禁止含生产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而在国内市场上,塑料奶瓶仍多以PC材质为主,多含双酚A。商家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政府部门的相关通知,不会下架。
事实上,国际社会展开对于双酚A的研究讨论,进而使其臭名昭著,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早在2008年,加拿大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宣布在所有食品包装和容器(包括奶瓶)上禁用双酚A的国家;澳大利亚也从2010年7月1日起逐渐淘汰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后来美国许多的州和大型零售商采取了同样的步骤。相比之下,欧盟此番禁止含双酚A奶瓶,肯定算不得首吃螃蟹,而最多只能算是有力跟进。
然而,对于欧盟自今年3月1日起全面禁止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仍认为,“欧盟虽然不能说是小题大做,也可以说是反应比较超前”。同样,因为对双酚A的实际影响难以判定,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塑料制品双酚A普查,也“只做检测,不做合格判定”。
因为涉及到非常专业的问题,连世界卫生组织尚且认为“安全性仍需进一步研究”,社会公众自然更是无法判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为了保护婴儿的健康和安全,即便是“超前的错禁”,也要优于“迟到的漏禁”——这不是什么“反应超前”,而是政府公共卫生部门的应有敏感,尤其是在我们的婴幼儿健康屡遭伤害的现实情况下。
今天的孩子就是未来的希望,无论对于国家还是整个人类,儿童都是应该首先予以积极保护的群体。更何况,塑料制品的材料并非不可替代,既然有更好的选择,为何不能有一些所谓的“超前反应”呢?退一步说,即便全面禁止含双酚A塑料制品可能错伤一个产业,为何不能至少首先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再退一步说,即便这样做也涉嫌“失之谨慎”,或因“盲目跟风”而失面子,当务之急,至少应该立刻要求所有商家明确标示婴儿奶瓶是否含有双酚A成分,以便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我们最大的问题正在这里,倘若不是媒体报道,国内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很多国家正与一个叫双酚A的化学名词较劲;而即使有了报道,很多消费者也可能仍旧不知道这档子事。
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将国际社会有关商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动态及时反馈给国内消费者?为何在很多国家已有禁令的情况下,我们的消费者依旧不能得到任何有关这些方面的消费警示?须知,让消费者知情高于一切,有关部门亟待树立起这样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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