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竞报
作者:陈辉
一年一度的房地产年会上,学者董藩再发高论:目前房价并不高,只要能卖得出去,定价就是合理的。照此逻辑,国务院针对房价上涨过快而进行的一系列调控举措,俨然成了多此一举。
乍一看,董藩先生在坚持经济理性,希望少干预,放手让市场去发挥自动调节的功能,但问题是,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攀升之剧,已反复印证了“市场失效”的现状,当此前提下,仍乞灵于市场均衡,岂非痴人说梦?
卖得出去定价就合理,这是在健康市场的游戏规则,与当下离题万里,否则就不会有如此多的央企出现,就不会有18亿亩红线,就不会有大量按商品房模式生产、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就不会有囤地,就不会有银行与企业、企业与监管之间的潜规则。此外,在房地产市场之外,我们还缺乏一个健康的投资市场,股市的晴雨不定,投资市场信用缺失等。
在今天,许多房子能“卖得出去”,并不是因为它的实用价值,而是因为它的投资价值。当房屋成为金融产品,那么这个市场的游戏规则就会被扭曲,结果是有需要的人因为没钱,被迫成了蜗居一族,而没需要的人因为有钱,却可以拥有几套房产,他们宁可将其空置,或以违背价值规律的价格将其出租。这,是多么大的社会浪费?又将怎样的扭曲公平原则?如果一个市场只能让穷者更穷、吁告无门,而令富者更富,甚至左右规则,那么,这个市场又能维系多久?
不否认,“市场失效”未必是市场本身的责任,它包含了制度原罪等因素,这就决定了,必须在恰当的时机进行干预,从彻底消除那些影响市场平衡的因素,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市场未来的继续发展。
市场应该自主,但不应是表面化的自主,当其深度自主尚未释放出来时,借口不干预,其实是一种不作为,只能进一步加大不公平的问题,并在“市场失效”中越陷越深。令人奇怪的是,这样简单的理路,作为北师大的教授,董藩先生焉能不知?
然而,干预必然会有利益受损方,必然要有人付出代价。试想,那些房地产商们享受着房价上涨带来的红利,是“市场失效”的既得利益者,面对调控,他们怎能不急赤白脸地为“市场”辩护呢?怎能不高呼“市场理性”呢?他们当然希望这个失效的市场继续维持下去,恨不能房地产也像当年君子兰、邮市一样,价格偏离价值上万倍,他们才高兴呢,当此之时,他们又怎能不去大找“学者”来辩护呢?怎能不期盼着“卖得出去定价就合理”这样的胡话呢?
由此想到,经济学者的良知,如果也依照着“卖得出去定价就合理”的原则,那么,又有什么怪论,不会堂而皇之地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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