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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药品在中国的销售模式

(2007-04-17 10:38:49)
标签:

职场

说实话,国外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国内医药企业相比,一个是天上,一个在地下。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像辉瑞这样的大企业。一年在全世界销售的药品,是整个中 国医药行业全部加起来都比不到的。2000年为例,辉瑞全球销售达2000亿美元,是整个中国制药行业的3-4倍,(当然在2001和2002年辉瑞业绩 有所下降)。那么辉瑞在中国公司的情况就大大不行了。大连当成分装万艾可(伟哥)的生产线三条,一条生产线分装的都销售不了,过剩。可见他们在中国的推销 是失败的。主要是国内零售价太高(99元/粒),而走私的非常便宜,并不是他们没有市场,而是走私的完全控制了市场。

  国外医药企业在中国是怎样推广药品的呢?
    
  首先产品技术含量高,效果一流,临床推广非常专业,说服力强。一般针对的对象是区域内最好的大医院。一个销售区域内,针对大医院做好推广工 作,就可以把整个产品的影响力推广到全区域的大小医院内。所以,越是级别高的医院,越是级别高的专家,就是重点做工作的对象。这些专家,一般常年都带有区 域内各级医院的进修医生。这些医生当然是非常听话的,做好专家的工作,以后就可以长期受益。

    说实话,国外医药企业其实在带动医药技术进步的潮流。他们的方法有几种:
    
  1、召开有影响力的大型推广会,2001年瑞士罗氏公司推出新一代减肥药“赛尼可”时,在上海浦东金贸大厦推广会,到场专家几百人,在全国设 立分会场四个,通过卫星传输同步进行会议。规格级别都非常的高,创造了几个记录,效果比国内的太极集团花几个亿在电视上打“曲美”(国产减肥药)好多了。
    
  2、临床药品应用课题研究。这是现在最常用的手法,也是药品推广最合法的方式。但其中猫腻太深厚,非一般人根本不可能了解到其中的黑幕。我今 天说说。比如一个新药品,要让临床医生接受,其实这些国外的大厂家已经做了很多针对临床的研究工作。根据他们的说法,国内人群和国外人群用药有区别,要针 对“中国人”的体质做临床研究。所以,就找销售区域或有相当影响力的医院医疗组签定《技术咨询》,有厂房提供药品,针对该医疗小组临床病人使用该药品治 疗。各位,要特别注意一点,病人用此药绝对不是厂家发“善心”!不是送的,而是自己掏腰包从医院高价购买的。比如,完成某抗生素的临床使用,规定用100 例病人,按疗程定出治疗方案后,估计用600支。那么就签定《有偿咨询》合同,什么叫“有偿”?!这可就是大问题了!请继续看--签定这个合同,厂家按给 医生支付“咨询”费用5万元。那么用掉了600支,病人照样要按零售价从医院购买使用此药品。这5万元其实就是合法的“变相用药回扣”!!!明白了吧?这 就是“有偿”,合法的回扣。当然,国外大公司这样操作是很高明的,一方面确实是对药品进行了临床研究,而另外一方面也迅速推广了该产品,最终医生也拿到了 钱,药厂也赚到了钱。就是这么回事情!现在国内的公司也学乖了,经常采用这样的办法,常常一个大医院专业科室的医疗组常年都在同时“搞课题”,这种合法的 “回扣”是很厉害的。这其中的细节还有很多,比如研究完成后在专业医学杂志发表相关文章,还要再给医生奖励,医生以后晋升职称也有资本了,名利双收,皆大 欢喜。今天就说这么一点点。
    
  3、旅游、会议、出国考察,这也是国外大公司的常用手法,现在一个专家要出国,要旅游简直是小菜一碟。全部花销都是这些厂家的赞助。且非常有名目,都是“合法合理”的。
    
  4、回扣,国外公司给医生回扣吗?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说有的,只不过没有国内公司这么裸露,这么直接。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医药代表收入是很高 的,包销费用的名目也是很高的,给医生直接钱的回扣是医药代表的个人行为。但代表是按照销售量来提成奖金等收入的。代表可以用包销和吃、请、送的方法来变 相回扣。
    
  还有很多,这此说到这里。上面这些都是小意思而已,但也可管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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