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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无罪!

(2012-09-14 21:49:53)
标签:

教育

最近网络上争议嫖客是否是见义勇为,或者是否要进入犯罪处罚。

首先秋叶对这个争论表示奇怪,强迫妇女卖淫是何种重罪,不去人肉,不去追究,仅仅是一个嫖客举报具备新闻价值或炒作价值就去讨论,这样的国民是否也太不具备人文关怀了?

其实法律不外乎人情,一个法律执行的结果是不保护小姐,也不鼓励嫖客拯救被胁迫的小姐,这样的判罚无助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显然是不合理的,有什么讨论必要。如果执法单位做出如此结果,只能说他们想罚款想疯了。

嫖客说起来是个贬义词,但秋叶以为一个人享受了色情服务也不见得就是坏人,我不太清楚,一个花钱找小姐的人是嫖客,大家痛骂,那些花公款或私款养二奶,养情妇的高官们、贵人们就不是嫖客,就高尚一些?我宁可做一个嫖客,也不愿意是后者。

国家与其抓嫖客,不如好好反思反思自己的管理。

在很多地方上,色情产业不发达就是地方经济没搞活的象征,这个是公开的秘密,有些地方色情行业的发展是直接受地方政府的暗中保护,这不是秘密,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实。既然受到政府保护,地方公务员体系享受类似服务机会远远超过一般草民,也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大家对普通嫖客就这么痛恨呢?与其从道德上谴责,不如一起从制度上想办法。

西方政客一样好色,但制度严谨,嫖娼成本太高。

还有个问题我始终觉得小姐的存在是合理且必要的,不是说中国有的省份男女比例已经是130:100,那么没130个男人就要有30个没老婆,他们的性需求怎么解决?政府肯定是不管的,谁让你要生男的,谁让你要B超私下鉴定?

看来小姐将来是稳定中国社会的支柱力量之一,既然如此,嫖客就更没有罪了。

不过非常鄙视那些连幼齿都不放过,甚至专吃幼齿的嫖客!那就是不是嫖客,是魔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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