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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官员要求房地产企业公开成本能抑制房价上涨吗?

(2012-09-13 21:55:10)
标签:

教育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商品房开发信息要求公示

根据《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7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

其中包括: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经批准容积率有调整的,还应公布调整前的容积率及调整原因)、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

公示的商品房价目表还应该有楼层、朝向、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时间等内容。

秋叶评点:

1、房地产商销售如此重要的产品,到今天还需要郑重其事的宣布公布如此基础的信息给消费者,消费者的购物知情权也真是了解得太难了。

2、公布成本短期内只能限制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而不是下降,很简单道理,本来我的成本是3000,卖8000,现在政府要求我公开成本,我想办法也只能把成本做到6000,否则会被别人说是暴利。如果这样的话,本来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能够用5000卖的房,现在“成本”都是6000,市场实在不行,也不能“赔本”卖吧?

3、公示成本之外是否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暴利限制,否则成本6000,要卖12000,说是市场供需决定的,你政府又有什么理由干涉?

解决信息不对称,根本不是解决房地产价格问题的关键,这样做更多是官员作秀。不过老百姓多知道一些信息总是好的,到底是作秀还是德政,走着看吧。

我个人觉得,最近几年一般老百姓最没风险的投资方式还是选择房地产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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