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忧草:围绕吴英案的攻防为何像“过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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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吴英案的攻防为何像“过家家”
来源:南海网-南海时评
作者:汪忧草
因要求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回避,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和其父吴永正被东阳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刑拘一事又有新进展。早在被抓之前两天(7月27日),蔺文财向东阳市公安局要求对陈军诬告自己一案请该局立案调查。今日上午,蔺文财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告诉记者,昨日收到东阳市公安局通知,对蔺文财的申请不予受理。(8月12日《法制晚报》)
2007年,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在被羁押期间,吴英曾通过书面方式举报14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被举报的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等官员,都已被相关部门查处,并分别获刑。其他被举报的官员情况未见披露,但据称包括现任东阳市副市长陈军。
为此,蔺文财和吴英父亲吴永正要求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回避吴英资产处置,蔺文财并要求东阳市公安局对副市长陈军立案调查。但东阳市公安局对此拒不受理。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该局7月29日收到蔺文财的报案材料,“蔺文财提出控告的陈军诬告陷害一事,我局经审查认为,陈军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落款时间是8月8日。
就是说,东阳警方7月29日收到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要求东阳市公安局对副市长陈军立案调查的请求,立即于29日、30日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先后将蔺文财与吴英父亲刑拘。警方如此“高效率”,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诬告陷害罪。警方对两人刑拘,似有不妥。诚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指出,吴英在2007年时向有关部门的检举揭发,是行使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并不能构成诬告。
而且,据媒体披露,东阳警方从上周开始“跨省”问询记者。华夏时报一位记者撰写“亿万富姐吴英未能认出副市长公安迅速以涉嫌诬告定罪”后,即遭到来自东阳三名警察进京问话,中国经营报一位记者亦被问询。昨日,东阳市公安局人员再次来京询问两位记者。
从吴英案的攻防战来看,东阳警方表现得实在有点“热情”过度,不论是分管公检法的副市长陈军于7月26日向市公安局报案,还是警方一再进京向记者问话,似乎都未曾考虑自身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也没有考虑“管辖权”是否存在异议。
有句法律格言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种“看得见的正义”也就是法律程序的正义。但从最近吴英案的攻防战来看,受伤的恰恰是程序正义,法律成了某些人玩的一场游戏,而且看上去更像是小朋友玩的“过家家”。
责任编辑: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