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草观察】上海房产税恰似一个“三温柔”?
(2011-01-28 1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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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草观察】上海房产税恰似一个“三温柔”?
文/汪忧草 2011-01-28
1月28日起,上海、重庆将开征房产税。上海居民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新购房将征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和0.4%。(《新京报》1月28日)
“新国八条”烟雾未消,房产税旋即落地,充分显示了政府调控的决心。但其实沉下心来仔细想想,上海房产税的出台只能算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温柔一刀”。上海房产税,“温柔”在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对人均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上海居民家庭很温柔。上海方案只对上海家庭超过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积才予以征税。而且,只有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才和存量房合并计算为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如果合并计算后,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第二,上海房产税税率很温柔:税率只有0.6%或0.4%。0.6%的税率且只针对高档住宅,影响其实有限。按照这个比例来算,160万到180万左右总价的房子年仅一万元左右的税率,能够买得起100多万的房子,这么一点税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三,上海房产税仅仅对新购房征收,对存量房很温柔。即便是新购房,上海方案还规定了几种退还、免征房产税的情况。比如,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于是,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首台湾歌曲——“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象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但愿那海风再起,只为那浪花的手,恰似你的温柔......”我们不妨说,上海房产税,其实就恰似一个“三温柔”,对于调控房市,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尽管如此,上海和重庆开征房产税,意义还是非同小可。因为这毕竟是从1986年房产税出台以来,历时20多年,排除万难,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也意味着调控方式一次重大改革,为以后开拓新的税源创造了事实依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房产税其实是作为中央政府调控楼市组合拳的一部分,应该会大大地压缩了人们投资购房的冲动,也将会抑制投资多套房的空间,从而给房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少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