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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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交通安全益言堂 |
如此拍照?
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约十点左右,我步行经过庐山路,在右转弯的珠池路,看见一位交警对丽华花园前停放的小轿车进行拍照。我走过广兴村大门口,拐上珠池路步行道,又看见一位交警对停放的小轿车在拍照。我走近一看,这不是交警,是一个辅警,还戴着机动字样的袖标。
上周的一个下午约4点过,我在卜峰莲花超市3楼,过完组织生活,走到清华丽家园大门广场,也发现有一位交警在对停放在广场的小轿车进行拍照。在几个月前,我也发现有一位交警深入到广兴村的小巷子里面拍照。
虽然拍照不等于执法,现在还是有点人性化,信息提示你将车开走,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开走,就会进一步处理,最后是罚款,有的还加上扣分。
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曾被聘为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职业纪律监督员,编号D010。我今年73岁了,我也有战友、朋友,邻居在汕头市公安或交警部门。我也长期在关注汕头的交通,我在我的博客有一个“交通安全益言堂”的专栏,上面有我写的百余个帖子,有的还和其它文章结集正式岀书,就是证明。我也经常在朋友圈发有关交通安全的帖子。今年9月,我曾在“今日头条”发表几个交通管理方面的文章,没几天就有交警给我打电话。
我要请教的是:
1、交警可以单独一人执法吗?
2、交警辅警可以单独执法吗?
我的建议是,不能停车的路段或地点,应该设立警示牌或提示标志。这方面太少了!
近年来,汕头的小车入户暴增,这也是汕头经济发展的体现,是好事。但交通设施建设还是不大适应,交通执法存在疏导与处罚的矛盾,应该两权相害取其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