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还有社保发放?
(2013-05-23 17: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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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还有社保发放?
上周,偶的老单位人保股长来电,要偶找时间回去签名,因社保局规定,退休人员每半年要签一次名,证明你还没死(这是偶说的),才能继续领到退休金。偶在以前曾打过一铁,痛批此事。其实退休人员如果死亡,在派出所是要注销户口的。社保局完全可以同公安局的死亡人员资源共享,退休人员就不用遭此活罪。再加上处罚措施配套就OK,但他们懒政,为自己方便,让成千上万退休老人强人所难。
有的大企业,有的老企业,退休人员多,其中也有退休在外地或回原籍的人员。偶在市汽车总站任党委副书记兼副站长时,每年春节前总要和工会主席上广州,在长城宾馆宴请退休回穗的10几位老司机,向他们拜年,送慰问金。过去这些老传统,现在不搞了。如果要在外地的退休老人回汕头签名,他们岁数已高,来得了吗?舟车劳顿,受得了吗?所以,作决策者,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才行。
有的单位怕麻烦,也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退休老人,个别也有代劳的,这情有可原。因为那个退休老人在不在,死没死,他们心中有数。而有一个公开的秘密,也是漏洞:近年来,偶听说过有的公务员或单位的老人退休后,就投奔在海外的子女。老人移民后,他们在国内的退休金照拿,在国外也享受所在国的老人待遇,等于拿了双份退休金。虽然这种老人占的比例很小很小,但如果全国统计起来,也有一定的数量。至今此事好象没有措施,也没人管,为神马?
据今天的南方农村报曝光:2011年至2013年间,名叫邱某松以自己在广东省高州市编办工作,宣称可以通过“关系”帮助他人取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名额和调动工作为名,诱骗了多名高州市籍人员的金钱,受骗者被骗金额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涉及邱某松诈骗案的至少有十多人,大多数是高州市学校的教师,同时还有护士和其它事业单位人员,不排除有政府公职人员。今年春节假期后,邱某松突然失踪。
据了解,邱某松担任的职务属于正股级,在案发当月,办案组已协调相关部门停止发放邱某松的工资和公务电话充值等,但由于涉及税务机关等难以协调关系,还没能停止对邱某松的社保、公积金的发放。
“现在邱某松是失踪,公安部门尚未查实,在程序上我们还不能免掉其职务。”高州市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社科部、广东行政学院政治系主任文小勇博士表示,就广东省来说,“小官员”嫌疑犯出逃外境更加难以控制,官员嫌疑犯出逃境外后,会受到国外人权、政治环境、外交关系等多方综合因素的影响,如果两国没有签订相关的引渡条约,官员嫌疑犯的抓捕难度就更加大。这也是怪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