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
(2012-12-27 13:17:26)
标签:
停车文明休闲杂谈汽车 |
分类: 交通安全益言堂 |
停车
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长,停车难也成为某些城市的不治之症。现在,聪明的商家在选择经营地点时,往往注重停车场地。而消费者到商家消费时,也往往要考虑商家是否有停车场地?没有停车场地,或者说停车场地小,停车困难的商家,消费者都会望而却步。
汕头的大多数商家,都免费提供消费者停车。就大型超市而言,卜蜂莲花超市最好,从开业至今,其店前宽阔的停车场,让消费者随到随停车,不用担心找不到车位。澳尔玛次之,因其所在地南国商城还在上新项目,停车场地正在萎缩。偶每次去那里,有时找车位就要兜好几圈。
在长平路的苏宁超市,就是借用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作为停车场,如果你在超市有消费,可以凭小票不交停车费;如果你只是逛逛,当你下去取车时,就得掏腰包。后来听说停车超过2小时就要收费,看来是为了商场的营利,不得已而为之。
汕头各医院的停车场,车位普遍供不应求,要将车开进医院,就得排队,这时间就不好把握。有的医院停车要收费,有的不收费,有的停院内要收费,停院外也收费;有的停院内不收费,停院落外就收费。总之五花八门,没有统一。偶的一位好友曾先后当过一家大医院的院长、党委书记,那家医院停车不收费,偶曾听他说,病人住院费用就很大,再收(停车费)这点小钱于心不忍。
汕头的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都不足,有的是先天不足,后天无法调;有的是开发商没有规划好,所以,有的炒车位比炒房子更有赚头。因为车位不足,有的开发商就对车位只售不租;有的开发商只认钱不认人,将车位卖给小区外人,造成纠纷,很难调解。《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在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其规定:保证业主优先使用车位、车库,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配套的车位、车库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位、车库,可以向业主出售,但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这就减少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