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必复
(2011-11-12 16: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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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平凡岗位人和事 |
投诉必复
11月4日晚上,有一位外地旅客,在偶站服务台的《意见薄》写了意见和建议。在7号下午客运部班组长会上,该部杨副经理将“旅客的意见和建议”拿给偶看,偶很重视,马上交代她:一是将该旅客“对保险的意见”传真和电告给保险公司;二是和站计算机中心及办公室取得联系,写出答复,送偶修改后答复该旅客。偶在当天下午4点的站务会上通报此事,并提出整改的意见。9号客运部将收集反馈的情况写了《答复》报偶,偶对《答复》作了认真的修改后,落实客运部资料员将《关于旅客意见表的答复》发送到该旅客的邮箱。因该旅客在“您的姓名”栏中只写“文”字,不知是姓还是名?也不知性别?只留邮箱,没留联系电话。答复如下:
文先生/小姐:
感谢您对本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您提出搭车强卖保险行为进行解释。根据交通部和保监会有关规定,我站销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立在旅客自愿基础上,不存在强买强卖,且大部分旅客都自愿购买并提出购买要求,个别旅客没有保险需求并不代表所有旅客的意愿。保险由保险人员进行销售是销售方式之一,作为我站具有保监会核发的《兼业代理证》,本站有资格进行保险销售。所以本站并不存在您提出的违规搭车强卖保险的行为。
我站已与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签订了合作协议,将在候车室、车站主副楼布设WLAN无线网络,目前正在规划建设阶段。而根据近期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站属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不提供免费无线网络。
我站是股份制公司,有民营成份,现在属于亏本经营状态,暂时还没能提供咖啡厅这类服务,今后我站会努力增加配套服务。敬请谅解。
对于您提出的行李检测设备无“环评”标志,汕头市其它运输场所的行李检测设备暂时没这项措施,时至现在,我站尚未接到上级有关文件。我站注意到媒体的相关报道,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站将接受广大旅客监督,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汕头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昨天(11月11日)我站收到该旅客的回复:“看到你们的回复,感觉你们对工作非常认真,也改变了我对汕头人的看法。希望你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比如:1、可以把旅客的意见及回复公示在候车大厅的电视屏幕上;2、在售票窗口公示‘购买保险自愿’的提示牌。一方面促使自身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这是一个开创性的举措,一定会得到上级的表彰。祝你们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