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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财发不得

(2011-04-01 13:29:30)
标签:

殡葬

腐败

人生

社会

生话

服务

文明

休闲

杂谈

分类: 生活娱乐大杂谈

死人财发不得

20110401广州日报报道:曾海潮曾经是南海区殡仪馆长,私底下他却利用职权收取鲜花和骨灰盅供应商的好处费约115万元。在他的任职期间,南海殡仪馆私分国有资产1352多万元。最终,曾海潮被判8年徒刑,馆内不少中层也相继“落马”。在“潜规则”中,家属的红包、供应商的回扣、各种账外的收入,纷纷落入了馆长、中层及普通员工的腰包中。

“致富之道”:一是小卖部收入,南海殡仪馆私设“工会账”,主要为该馆小卖部经营收入。二是鲜花回扣,另设“小卖部账”。该账的主要收入为原“工会账”的剩余资金、小卖部经营收入、鲜花回扣款等。三是家属利是,该馆收殓人员收到死者家属给的“利是”后上缴,以过节费、利是费等名义发给员工。四是虚假入账,在行政账外设立“服务部账”,以过节费名义发钱给员工。

可以说,这也是一个基层的窝案。有的单位,介于事业与企业之间,不显山,不露水,名不雅,利丰厚,从上到下发得不清不楚。殡仪馆就是这个样。他们打的就是鬼主意,赚的就是死人钱啊!偶以为,这也不是个案,就这条线追下去,少有干净的,只是多少的问题!

人一出生下来,先后都要向殡仪馆靠陇集中,只是时间问题。几十年来,偶也有亲朋好友先走一步,偶也曾见过生离死别的场面和殡仪馆的操作,偶也抬过尸,捡过骨灰。你按制度规定去办理手续也罢,你图方便让熟人走后门也好,这利是总是少不了的。人死为大,一了百了,纸钱敢花,现金当给。你说是社会惯例,还是行规?

澄海区在N年前就搞殡葬改革,推行一条龙服务。后来,也出了如南海殡仪馆这样的事,牵连到原区的民政局长,那个局长为此丢了官,好象还获缓刑。不过,偶以为,澄海的殡葬改革还是搞得不错的,走在汕头全市的前面。最主要是阳光、方便、省钱。

社会很多钱可以赚,社会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偶是没有多少本事的懒人,“俭食赢过力落赚”。这死人钱,千万不要赚,趁人之危,也太缺德了。在清明节到来之际,让偶们的社会清明,政府清明,人民清明,风气清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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