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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春不卖春

(2010-03-08 15:20:44)
标签:

叫春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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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生活娱乐大杂谈

                   叫春不卖春

    34日,江西省宜春市旅游政务网在首页醒目位置打出“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的广告语,吸引了不少网友的眼球。自35日起,有关宜春“叫春”广告的新闻被江西省内外媒体转载以后,引发了全国各地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在互联网上转载,并贴予标签———虎年最“唬”广告语,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史上最雷人旅游宣传口号”。有表示赞成的,但更多的还是反对的声音。3天后,“叫春”广告已经被撤掉。

    据宜春市旅游局一位相关人士介绍,“叫春”广告是国内一位知名的旅游专家在宜春调研时提出来的,该口号寓意宜春的温暖,是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这位人士同时也坦承,当初制定口号的时候也有些疑虑,但为了让更多的人记住宜春,就采用了专家的建议,“现在看来,的确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此次宜春因一句广告词而走红,虽然有些黑色幽默,但是不乏回味和解读的空间。

    事实上,他们之所以敢把这样的广告词挂在网上,绝对不可能不知道关于“叫春”的另类联想,而只是想打一个擦边球,甚至根本就是想借用这文字上的噱头,来娱乐大众。

    偶在N年前就听过一则笑话:很多城市,都有叫做“长春药店”的,当然不是什么连锁店。听说某市有次上级领导来视察,路过见到此店,就戏虐道:“*市长、春药店”。随行人员一听,个个抿着嘴偷乐:)

“春有春的魅力,叫春也无妨。”在正常语境下,我们完全可以享受春的美好、感悟春的魅力、聆听春的曼妙,没有必要说成所谓的“低俗”和“恶搞”。春是好东东,让人联想,有付对子:“人因爱富常离我,春不嫌贫又到家。”不要以为春就是色,其实,就是看的人,听的人想歪了吧?!全国带春字的城市起码10个以上。“叫春的城市”只不过是抓住了受众的非正常心态,正好“中了设计者的圈套”而已。这句广告词在语法上不存在错误,只是在理解上我们的不少观众读者一贯敏感,心里一点都不阳光,以至于“被恶搞”一把。

 就是不叫春,就没有卖春吗?偶敢说,全国各城市或多或少都存在卖春的事,那些夜总会、浴室、澡堂、发廊、足道,不管你管理如何如何,那点事还不是路人皆知:)

有人说:“较之传统广告,网络广告在监管方面存在更大的难度。”目前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存在软肋。即使广告违法,但执法人员在查处时往往因无法确定网络广告的法律定义和广告活动主体资格而无从下手。倒是事实。

37日,有人登录宜春市旅游政务网时发现,引发争议的“叫春”广告已被撤掉,取而代之的广告语为“一年之际在于春,一生之际在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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