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否认贪污
(2010-01-29 12: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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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昨日(元月28日),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将于今日递交上诉状。此前,廊坊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1月19日一审结束后,高子程介绍了庭审情况。
高子程说,控辩双方针对黄松有是仅涉嫌受贿罪还是涉嫌受贿和贪污两罪进行了激烈辩论。
检方指控称,1997年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据了解,此事涉及湛江中美化工公司破产一案,在黄松有的操纵下,粤法拍卖公司和法建拍卖公司共同对中美化工财产进行拍卖,约定佣金1540万元。拍卖之后,湛江中院分得一半的佣金。以黄松有为首的湛江中院党组决定,这700多万一部分归中院所有,308万元交给法建拍卖公司的分支机构———粤西代办处。但这308万元实际上被黄松有、粤西代办处负责人等3人瓜分,黄松有分得120万元。
庭审中,黄松有表示,“一生都没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他认为这应该算受贿,而非贪污。
两名律师当庭提出,黄没有贪污的故意,因为这笔钱不算公款。按照拍卖法规定,这些钱属于拍卖公司的佣金,法院无权处理。
高子程说,一审判决之后,他与黄松有进行过会见,决定提起上诉。
高子程表示,在上诉意见中,他们也将继续做单罪辩护。
对黄案偶是关注的,当初对黄“双规”时,说黄有贪污、受贿,生活腐化三大问题。但到上日开庭,起诉只有贪污、受贿2个问题。从媒体报道的庭审情况看,在常人看来,确实贪污是有点牵强附会,受贿也没那么多。黄原是大法官,他自己当然很清楚。为什么法院没有采纳被告人和律师的意见?说白了,就有内定之嫌!你把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搞成这样,那能体现司法公正?那能以理服人。不是说要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吗?如果黄的问题那么大,你也可以电视直播,让老百姓评判啊。黄原先也是大法官,几乎每个中国的法官手头都有他的法律专著。现在另辟蹊径也好,另起炉灶也罢,总不能搞成四不象啊。对黄定罪,有一个就是一个,有二个就是一双,实事求是,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凑数就办不成铁案,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