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一些关于《爱玛》的东西

(2010-01-30 10:55:22)
标签:

爱玛

婚姻观

简·奥斯丁

分类: 随笔
  《爱玛》是简·奥斯丁的第五部长篇小说,于18141月开始创作,次年3月完成,并在1816年出版,被评论界认为是简·奥斯丁最优秀、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小说作品。

在讨论《爱玛》一书的中所反映的当时英国社会和简·奥斯丁本人的婚姻观的时候有两点我们必须明确:简我们讨论的是人不是神,她也有时代的局限性;简· 奥斯丁是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也有观点认为她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开创者)所以她的作品必然有现实主义文学的三大基本特点,即注重对生活的观察、体验,力求符合实际生活的面貌和逻辑,注重通过细节的真实表现生活的本质和不在作品中直抒感情。在了解这两点后,我们再说说在《爱玛》一书中我所看到的简· 奥斯丁笔下的当时英国社会的婚姻观和她本人的婚姻观。

首先我们先说当时英国社会对于婚姻的看法,归根结底我总结出来两种:第一,“金钱和社会地位是婚姻的基础,婚姻的目的就是金钱与社会地位;其次,只有门当户对的婚姻才幸福,同时婚姻也是冲向更高社会地位的最有效方法。《爱玛》一书对于牧师埃尔顿的婚姻就验证的第一条理论,书中原文这要写 到:那位迷人的奥古斯塔·霍金斯才貌双全,不但如此,还拥有万镑家财,要过舒适生活少不了它,要受人尊敬少不了它。同时我们再联系一下《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单身男人一旦有了钱财,必定想要寻妻觅偶,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在当时的婚姻中所起的作用了,同时在那个时代流行着一句话金钱 对于一个单身汉来说是一笔道德增值,就连道德都可以用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婚姻自然也可以。所以一个人一旦失去了金钱,即使你再有学识、品行再出色,你都可能一辈子孤单一人,当我们回顾简·奥斯丁的一生,没有足够的金钱也是她一生未嫁和不如哥哥成功(不是文学上)的主要原因之一。

再回到书中,埃尔顿首先向爱玛表明爱意,因为爱玛是当地大户财产自然不在少数,同时由于当时英国法律规定妇女不能继承财产所以如果可以和爱玛成婚无疑 也可以从年迈的伍德豪斯先生这里分得一部分遗产,何况爱玛年轻漂亮这是一笔多么美好的交易,可惜天不如人愿,在使劲浑身解数讨好爱玛的同时,爱玛却误疑为 埃尔顿看上了哈里特,于是更加卖力地把哈里特推销给埃尔顿,所以在得知爱玛是在为哈里特计划时,他倍感羞辱,当时在马车的车厢里就这么说道:“……我会看上史密斯小姐?史密斯小姐算得上一位好姑娘,她能找到个好人家我应该感到高兴,我但愿她幸福;当然,会有人情愿……各人有自己的要求,我也不例外,但我想 我没有可怜到这个地步。……”之前简·奥斯丁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哈里特是一位孤儿同时还是一位私生女,这就决定了两点,没有钱和社会地位低下,所以这位满口仁义道德的牧师自然不会选择哈里特,因为这样做他就亏本了,而哈里特却可以通过这次婚姻使得自己在金钱和社会地位上得到双丰收,他自己则是什么都没有收获,所以他将自己的目标一开始放在爱玛身上,因为这是使自己稳赚不赔的最好方法,为了接近爱玛博得爱玛的好感他不得不放下架子对哈里特格外照顾,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爱玛如此不解风情误以为他喜欢哈里特还为此让哈里特拒绝了罗伯特马丁的求婚,让她把眼界放开点,当最后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埃尔顿先生把目标转移到了奥古斯塔·霍金斯这位富婆身上,因为与他订婚另一位小姐(霍金斯小姐)与第一位(爱玛)相比还要胜过一筹,两人迅速结婚还成为了海伯里当地的美谈,书中这样描写到:”自第一次提到霍金斯小姐后不到一星期,海伯里的人已用各种方式历数了她里里外外的优点……埃尔顿先生回来后已无需再夸 耀自己的美好前景和宣扬她的可取之处。”“他名誉与利益并得,财产与爱情双收,可谓称心如意,幸运非常。”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爱玛不是哈里特的朋友,埃尔顿可能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更不会爱上她,在这里简·奥斯丁用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当时一个普遍的公理:金钱和地位是婚姻的第一前提,但是她对于这个“公理”给予了无情的讽刺。

灰姑娘的故事在我们眼中是爱情的经典,而在简·奥斯丁的笔下则显得十分恶心,而希望通过婚姻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男男女女在简·奥斯丁的笔下都一视同仁地给予了无情的嘲讽。在《爱玛》中做这种美梦的人是贝茨小姐也就是简·费尔法克斯的姨妈,当简突然收到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钢琴之后,关于送出这架钢琴的神秘人一直是这位姨妈念念不忘的思考对象,而当地著名的乡绅乔治·奈特利则是第一目标,贝茨小姐在有意无意间多次暗示乔治·奈特利爱上简·费尔法克斯,因为考虑到乔治·奈特利对简·费尔法克斯一向给与很高的评价,所以在有段时间就连爱玛都相信了,虽然事实证明这只是贝茨小姐自己一厢情愿地美好幻想而已。《爱玛》一书中有很明确的提到简的相貌和才识都不在爱玛之下,甚至比爱玛更加出色,但是海伯里的居民们则一直将最大的赞美给了爱玛,其中原因自然和两个人的所处的社会地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这个小小的插曲我们可以发现在当时的婚姻中确实存在过以美色换金钱和地位的观点。而像简这样没有地位没有钱财的女性,如果没有利用好上天赋予的美好面容,纵使你学富五车、品行端庄最终的结果也只能用一句:“他们是一户好人家。”来安慰自己结婚,或者就是和简·奥斯丁本人一样一生未嫁。因为当底层社会的人们希望可以飞上枝头的时候,站在顶层的人们则会用“门当户对”作为挡箭牌来回击,如果有执迷不悟者,大可以废除他(她)的财产,让他(她)和那位想一飞冲天的人一辈子在底层呆着吧。

通过书中介绍简的身世我们可以更加贴切的了解当时的社会中,你所处的“社会地位”的重要性:“因为家中拮据,无多受教育的指望,长大以后会空有上天赐给她的漂亮容貌和聪明头脑。尽管收养她的亲戚心善意美,却不能让她攀上好人家,过上好生活。”所以当简的父亲费尔法克斯中尉的好友坎贝尔上校提出收养简的时候,纵使贝茨小姐和她的母亲有一万个不愿意但是考虑到简的未来,也只好同意。同时坎贝尔上校也没有辜负好友的遗孤,简实际上被当做他的女儿一样,“结交上流人物有她一份,家庭享乐也有她一份。”但是简“头脑清醒,知道好景不长。”“上天赐予简的容貌,那位年轻小姐不会没有看到,她的天资高人一等,做父母的也不会没有察觉,然而他们一直相亲相爱。”可是在婚姻大事上,不如简出色的坎贝尔小姐得到了有钱又讨人喜欢的迪克逊先生,而简却连生计也没有着落。我们现在很流行说:“找另一半看的是内在美。”无论这句话是不是言不由衷,至少我们还是会关心一下对方的品行,而在当时,品行等于财产和地位,所以找另一半就是看对方的财产和地位和自己是不是班配。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如果简的父亲没有死,那么她的社会地位就是中尉(至少是中尉,从小说中的信息来看,简的父亲很有可能升职)的女儿,换而言之就是军官的女儿,再加上她的美丽的容貌和聪慧的天资,追求她的人一定可以排上很长的队,而她的姨妈在海伯里对她爱玛说话时也不会像书中这般“低声下气”,在赞扬简的时候不必非加上爱玛也很不错的客套话,同时她在有了这层身份的时候,她和弗拉克·丘吉尔之间的爱情也就不必这么遮遮掩掩了。事实是她没有,所以我们在剧中看到了她与弗兰克之间的那段奇怪的恋爱,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地位和金钱决定了婚姻。”

在网上有两篇关于《爱玛》中的一些关于婚姻的看法,我摘录下来,并不代表我认同这些观点,只是希望读者可以有更多的参考意见:

第一篇:从《爱玛》中的几对婚姻来看,不难发现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就是强调了“门当户对”的等级婚配。一开始马丁对哈特利的求婚让爱玛觉得荒唐,她觉得美丽善良的哈里特应当进入上流社交圈,追求更高层次的男士的爱情,于是她推荐了牧师埃尔顿先生;可是当她知道埃尔顿先生其实是钟情于自己的时候,又觉得对方相当的无礼,因为向他那样的身份怎么配爱上她自己呢;哈里特爱上奈利特先生后,她简直无法想象,为什么呢?因为像哈里特那样私生女的身份、没有田产、没有地位的女子如何配的上富有、成熟、睿智,最重要的是——她自己也欣赏的奈利特呢?虽然之前她如何称赞哈里特,又重复两人间的友谊,但是逾越了她的标尺,侵犯了她的利益时,爱玛又 “无情”的将哈里特的感情忽视了。

第二篇:看过《爱玛》的人就知道:爱玛最终和奈特利先生结婚了,两人的结合可说是门当户对,爱玛家产丰盛,年轻貌美,奈特利先生也是大庄园主,理智成熟的绅士。而书中的四对婚姻,也是身份和地位的完美结合。爱玛知道朋友哈利特史密斯小姐喜欢上了奈特利先生家的佃户罗伯特马丁,认为两人的身份不相配,一厢情愿地为哈利特介绍艾尔顿先生,可是艾尔顿先生却根本看不上贫穷的孤女哈利特,他的目标是爱玛,当埃尔顿向爱玛求爱时,爱玛觉得他傲慢无礼,竟然也配向她求爱。可见,爱玛内心其实有深刻的门户观念,她出于同情哈利特的角度,鼓励哈利特放弃适合自己的爱人而去追求与自己身份不相配的婚姻,她认为可爱善良的哈利特值得更好的男士,可是当爱玛得知哈利特喜欢上了奈特利先生时,她马上又觉得哈利特真是疯了,以她的身份地位怎么能和奈特利先生相配呢?由此可见,奥斯汀是看中出身门第的。而《爱玛》最终的结局也正是典型的门当户对的结尾:爱玛和奈特利,弗兰克和简贝尔法斯特,哈利特和罗伯特马丁。书中时时透露出简奥斯汀的婚姻观念:只有身份相当的人才能有相同的话题,相同的鉴赏水平,从而在未来的婚姻中有共同的爱好,这样的婚姻才能持久。

此外书中也有证实这个观点的部分,韦斯顿先生第一次婚姻不幸,我们姑且可以归类为“门不当户不对”,而第二次当他娶了“门当户对”的泰勒小姐时,幸福来临了。似乎简·奥斯丁的婚姻观众非常强调“门户”。

在我看来,简·奥斯丁在《爱玛》中并没有强调什么“门当户对”的婚姻观,相反她是在竭力反对这种婚姻观,从她的第一部小说《苏珊姑娘》(也就是后来的《诺桑觉寺》)到最后一本《好事多磨》(又叫做《劝导》),就我看来简·奥斯丁从来没有提出“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在我看来简·奥斯丁的婚姻观有以下三点:
1、“社会地位和金钱不一定可以决定婚姻
2、“婚姻不能单纯的建立在金钱和地位的基础上,而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
3、“以深沉的兄妹情谊为基础,这样的结合,远比罗曼蒂克的更有价值

而在《爱玛》一书中这三点正好由故事中的三对恋人来诠释,在此我一一给大家介绍:

简·费尔法克斯与弗兰克·丘吉尔的婚姻就是对门当户对,金钱至上的婚姻一种巨大的讽刺,从书中我们得知简·费尔法克斯既没有金钱有没有地位,而弗兰克·丘吉尔则从舅舅这里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同时还是约克郡的名门之后,社会地位非同一般。同时,还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简·费尔法克斯和弗兰克·丘吉尔真的‘门当户对’那么他们何必要遮遮掩掩,欺瞒众人呢?”

有些观点认为简和弗兰克因为他们私定终身而向世人道歉,其实就是简·奥斯丁“门户观”的体现,个人认为这才是才是一个讽刺,因为他们要为不是自己的错误而道歉。我认为在故事简和弗兰克的爱情最让人揪心,这两个人内心深处都深爱着对方,但由于迫于现实的压力,而不得不将这份感情深埋在心里,也因为如此他们两人所受的伤害最大,这种伤害主要来自于自以为是的爱玛,爱玛许多无意识的行为给这两对恋人巨大的伤害,简甚至认为弗兰克变心爱上了爱玛,而他们最终修成正果我们除了衷心地祝福外,更应该看到要打破在当时社会中占主流的“门户”、“金钱”观是多么的困难。

哈里特·史密斯与罗伯特·马丁的婚姻证明了婚姻不能单纯的建立在金钱和地位的基础上,而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很多人认为哈里特在关于奈特利先生的爱情上是被爱玛给出卖了,很多人是不是认为爱玛应该帮助哈里特来追求奈特利这样故事就更加精彩了,更加符合我们的口味了呢?如果是这样这篇小说就太肥皂剧了,而且也不符合小说在之前所做的铺垫,而不符合当时时代。同时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想,如果爱玛帮助哈里特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奈特利先生真的会因为爱玛而喜欢上哈里特吗?最后的结果莫过于是爱玛、哈里特和奈特利三输的局面,书中结局前简·奥斯丁没有明确表明,但是给出这种情况的最有可能的后果。当奈特利先生向爱玛表白时,爱玛最担心的莫过于是奈特利先生真的喜欢上了哈里特,因为之前有说过奈特利先生不是一个纨绔子弟,他不会玩弄和欺骗妇女的感情,所以在爱玛听了哈里特的话之后不由得产生这样的想法,可惜哈里特错把别人的关心误以为是爱情,而爱玛在发现自己爱上奈特利先生之后心中的这种矛盾很自然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爱玛在接受了奈特莉的爱情之后最担心的人就是哈里特,因为她感到愧疚。我们都以为哈里特和罗伯特的结合是简·奥斯丁随手一写,我认为简·奥斯丁交代罗伯特·马丁和哈里特·史密斯的恋情的时候就已经没我们埋下了两人终成眷侣的伏笔,罗伯特·马丁这位《爱玛》中收获最大的龙套(哈里特应该是半个女主角),他和哈里特之间的婚姻绝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从书中我们可以很明确的感觉到哈里特从始至终一直没有忘记罗伯特·马丁,只是由于爱玛的误导才误以为自己不会爱上罗伯特·马丁。有人认为爱玛虚伪,我不同意,爱玛在爱情上只能用自私来形容,而这也不是什么错误。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书中说过哈里特和埃尔顿在一起是绝对不般配的,因为哈里特有很多美德是的这位埃尔顿牧师根本配不上她,而哈里特如果嫁了奈特利,也不会有好结果,因为两人之间没什么正真意义上的共同语言,如同韦斯顿先生第一次失败的婚姻一样,并不是什么“门不当,户不对”,而是两人之间在很多层次上的差距造成的,难道你真的认为泰勒小姐和韦斯顿先生就是门当户对,得了吧,看看历史你就知道当时社会上像泰勒小姐这样的家庭教师是什么地位的人,而韦斯顿先生这种商人同时又是军官出身的人又是什么身份,关键一点简·奥斯丁告诉我们“婚姻不能单纯的建立在金钱和地位的基础上,而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至于书中最多出现的海伯里村名的议论,那不过就是简·奥斯丁笔下的“市井流言”而已。另外,哈里特私生女的身份也促使了这位善良的姑娘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少,最后结局时,简·奥斯丁给了哈里特一个富裕有地位的家,但她也写到,非婚出生出身所造成的影响是金钱和地位无法抹去的。

爱玛和奈特利之间的结合我认为简·奥斯丁想表达的是:“以深沉的兄妹情谊为基础,这样的结合,远比罗曼蒂克的更有价值”,而绝不是什么“门当户对的结婚才幸福”。有人可能认为我是在胡说八道,爱玛与奈特利明明就是门当户对,其实不然,爱玛与奈特利也称不是什么“门当户对”,没有记错的话,爱玛的姐夫也就是奈特利的哥哥约翰应该是一个商人,一般说来有一个商人亲戚的人的社会地位应该是比像爱玛这样的“地主”要低,不信的可以看《傲慢与偏见》,达西为什么一开始看不起伊丽莎白,就是因为她的亲戚中有商人,在此说一句无关的话,重农抑商不是中国才有的。

在书中我们发现爱玛与奈特利的关系就很像一对兄妹,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爱玛与奈特利之间的对话更加随意,更加不拘小节,而奈特利和爱玛对待对方的态度也好比一对冤家兄妹,这种爱情没什么轰轰烈烈的过程,有的只是细水长流,并别这种爱情是看似突然实则必然了,它在更多的时候容易被误解一位这是简·奥斯丁的随手一写,同时这种爱情在简·奥斯丁看来是最好的,如果说伊丽莎白是早期简·奥斯丁笔下她最喜欢的的角色的话,那么自从《曼斯菲尔德庄园》开始,与同《傲慢与偏见》的爱情故事几乎就在简·奥斯丁笔下绝迹,有人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简·奥斯丁一次爱情观的转变,那么我认为《爱玛》就是这种全新的爱情观的集中体现,书中的三对恋人,哪一个是有着轰轰烈烈的罗曼过程的?她们这三对恋人都是这样的“平淡”,这样看似“不可思议”,很多人为爱情应该是如同好莱坞浪漫电影一样,但是简·奥斯丁认为那样的爱情即不切实际又不符合日后的生活,在她看来婚姻的不是两人在一时间的激情,而是长期以来的了解,罗伯特和史密斯,爱玛和奈特利,简和弗兰克,他们三对看似有着不同的从恋爱到婚姻的过程,但却有着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三对恋人,都对对方有着相当的了解,有着相近的语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近日小感
后一篇:运气不错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