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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事件营销商务调查公司营销模式契合点 |
分类: 经营与管理 |
对调查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契合点的断想
1、双方在具体业务拓展上的相依相存
律师事务所是调查公司案件来源三条支柱之一;另一方面,综合性的商务调查、风险管理公司也能为律师事务所带来有价值的高端客户。
2、在案件操作上的优势互补
调查公司提供取证上的专业支持;律师事务所为调查公司提供后续的诉讼、法律意见等支持,并直接为调查公司具体案件的操作在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作手段本身的合法性进行把关。
3、通过事件营销在知名度提升上形成良性互动
律师事务所与商务调查公司一样,从本质上都是一种出售高度复杂的知识与专业技巧的专业服务机构,因此它的营销模式就不同于那些有产品可销售的公司的营销模式。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有效地构建自身独特的一个品牌形象。调查公司在事件营销上往往有一定的优势,但应尽量避免恶炒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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