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对调查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契合点的断想

(2007-03-20 21:42:36)
标签:

律师事务所

事件营销

商务调查公司

营销模式

契合点

分类: 经营与管理

对调查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契合点的断想

 

1、双方在具体业务拓展上的相依相存

律师事务所是调查公司案件来源三条支柱之一;另一方面,综合性的商务调查、风险管理公司也能为律师事务所带来有价值的高端客户。

 

2、在案件操作上的优势互补

 

调查公司提供取证上的专业支持;律师事务所为调查公司提供后续的诉讼、法律意见等支持,并直接为调查公司具体案件的操作在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作手段本身的合法性进行把关。

 

3、通过事件营销在知名度提升上形成良性互动

律师事务所与商务调查公司一样,从本质上都是一种出售高度复杂的知识与专业技巧的专业服务机构,因此它的营销模式就不同于那些有产品可销售的公司的营销模式。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有效地构建自身独特的一个品牌形象。调查公司在事件营销上往往有一定的优势,但应尽量避免恶炒的倾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