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
(2010-01-04 1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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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一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接受三年严格系统的学习训练。对少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以考虑提前半年或一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即提前毕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我校研究生提前毕业问题做如下规定:
1.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并已在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从开题之日起,到申请答辩之日止);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的院、系(所)提交申请提前毕业的书面报告,说明申请提前毕业的理由,包括课程成绩、学位论文初稿、实践环节表现、发表论文情况等,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2)经导师签字,所在院、系(所)主管院长(主任)同意;
2.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底和五月中旬以前办理提前毕业的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3.提前毕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研究生部开具《研究生提前毕业三联单》。一联存研究生部,一联交所在院、系,一联由教务秘书在规定时间内交送学生处,使申请者能被列入该年度的毕业分配计划。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