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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为何绝大部分口碑不佳?

(2010-10-07 15:09:08)
标签:

湖南

民营医院

北京建国医院

治疗费

三级甲等医院

            民营医院为何绝大部分口碑不佳?

 

   民营医院为何绝大部分口碑不佳?

   这与很多虚假宣传“请君入瓮”再痛宰伤了患者心有关!

   医疗是特殊行业,绝对不能按一般的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否则会在直接的直裸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下尽最大可能掏空患者的钱包.

   我从今年开始重点发展"导医导诊"业务---为患者找医院,为医院匹配患者,让患者科学就医.我就为自己的这一业务定下一条基本原则-----不会将患者导入民营医院,除非这家医院的患者口碑极佳!我纵观了湖南目前比较有名的数十家民营医院,除了旺旺医院能够满足我们确定的三规范标准(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收费规范)以外,其余民营医院尚未进入我们的定点医院签约范畴.

   对于看病需要找专家的患者而言,我们的导诊服务无疑是给患者一盏明灯:找对专家疗效好,绿色通道显尊崇!

   对此,我们特拟《病患高品质健康服务会员协议书》,明确我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罗列其中部分内容,以飨网友:

   甲方为会员推荐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下列三大条件

1、是“三规范医院”:诊疗技术规范、收费规范、服务流程规范;

2、医院规模为二甲、三甲医院或有专科特色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学术带头人具有主任医生职称或教授头衔或博士学位资格;会员就诊医院能享受国家城镇医保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3、甲方为会员推荐的就诊医院原则应为公立医疗机构(个别病种推荐到确实有技术专长的民营医院,但该民营医院必须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实力规模且患者就诊享有农合医保报销资格,是“三规范”医院)。

若本公司给会员推荐的医疗机构不符合上述必须具备条件,本公司承诺十倍返还乙方所缴纳的会员年费。

......

会员须知:

  1. 会员要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卡类型,不要盲目追求高端服务;今后若病情需要,随时可以办理单项服务增加手续;本公司除了与三级甲等医院有定点协议外,与很多县市级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也有定点合作协议。基层医院也有很多德艺双馨的医生,常见疾病在基层医院治疗更符合导诊科学性(医生技术特长与患者病症进行科学匹配是导医导诊的核心价值所在!)。
  2. 成为本公司会员无需一次性交齐所有年费,因为有很多会员办卡后,身体健康保持得很好,全年无需到医院看病。办卡入会时只需交纳年费的20%,余款待会员真正到医院就诊产生第一次实际消费时再缴齐;若会员办卡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就诊,我们将全额退回会员此前缴纳的年费作为对会员保持身体健康的奖励(会员也可选择自动转存为下一年度的服务年费首付金)

  呵呵,具体合同内容就不多引述了,因为本博客不是广告平台,只是医改思想平台。

  本文的观点或许会引起某些民营医院的不安,对此欢迎有委屈的民营医院院长来与本人理论,若您的医院确实符合患者的根本利益,本人愿意与贵院深入探讨甚至合作!

 

 

 

先“请君入瓮”再痛宰的何止是医院

乔志峰

何女士称看到北京建国医院的广告宣称腋臭手术“单侧治疗费98元,一次性治疗清除。”后到医院做手术,发现手术前后每个步骤都要另外交钱,术后何女士已花近千元。她认为医院打虚假广告欺骗患者。北京建国医院负责何女士手术的刘医生表示,广告上所说的单侧98元是指手术费,不包括术后治疗费。何女士多付的费用,花在了防止术后感染的消炎药上。刘医生称,何女士目前仍需继续消炎治疗,如果嫌贵,医院可以用便宜的药,但感染的可能性会变大。(10月4日《新京报》)

“单侧治疗费98元,一次性治疗清除”,单从字面上理解,恐怕大多数患者都会认为把病治好的总费用是98元,谁能想到其背后还藏着“单侧98元是指手术费,不包括术后治疗费”的猫腻呢。如此广告、如此解释,即便不说涉嫌“欺诈”,最起码也应该属于“误导”吧?

本来是冲着“单侧治疗费98元”去的,到最后却花了上千元还没有痊愈,仍需继续消炎治疗。医生“如果嫌贵,医院可以用便宜的药,但感染的可能性会变大”的说法简直是缺德加冒烟——这岂不是在威胁患者必须使用贵药吗?

先打出用词模糊的广告“请君入瓮”,然后再来个“最终解释权归我”把患者宰得稀里哗啦。这样的医生,医德何在?这样的医院,诚信何存?!

尽管感到很气愤,但对于北京建国医院发生的一幕并不意外。在医德沦丧的今天,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医院发生。笔者曾有亲属住院手术,这边有人传话“患者的腹腔已经打开了”,那边马上有人拿着一大摞需要自费的项目让家属签字。如果手术真的需要这些自费项目,为何不手术前向家属告知,非要等患者肚子已被切开的关键时刻再来要求签字呢?也许他们吃定了这个时候家属不敢不签字!

其实,当今社会玩弄“请君入瓮”缺德手段的又何止是医院!现在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都有自己不成文的“行规”。这些所谓的“行规”其实就是糊弄甚至欺骗消费者,为自己牟取暴利。例子举不胜举。比如,装修买瓷砖,签了合同交了钱,商家会慢悠悠问你:“送货吗?”这么重的东西,当然要送货。那好,请加送货费。你以为这就完了吗?不!等货送到了,装运工会告诉你:“送货指的是送到楼下。上楼需要另交上楼费。”就这样,消费者一步步被黑心商家牵着鼻子走,没有一点脾气——谁让你已经“入瓮”了呢。至于房地产行业、教育行业等等,更是黑幕重重,“吃人不吐骨头”。

网络上有句话非常流行——“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这话当然有点偏激,但如果说“现在的社会缺乏诚信”,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点头认可,甚至有人还会义愤填膺地痛陈自己的“悲惨经历”,然后发出“世风日下”的慨叹。估计没有人愿意生活在一个“人人骗我、我骗人人”的社会里,每一个中国人难道不都应该为此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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