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的故事
(2011-01-20 15:38:47)
标签:
中国宋体代表处修改主审杂谈 |
分类: 心理咨询类 |
四个人:甲、乙、丙、丁;
四个人之间关系如下:
甲:(业主)公司合约部主管;分管主审的工作;
乙:(业主)公司合约部主审;主要是计量、0#台帐、单价分析等主审工作;
丙:代表处合约工作。代表处属于(业主)公司下设工地管理部门,代表处合约工作受(业主)公司主审、主管管理。
丁:A21合同段(施工单位)计量工程师,受代表处合约工作管理、受(业主)公司合约部主审及主管管理。
更简单描述 “四个人之间关系” 即:甲→乙→丙→丁。
①甲:甲管乙、管丙、也管丁;——业主公司主管。
②乙:乙管丙、管丁;——业主公司主审。
③丙:丙只管丁;——业主代表处。
④丁:丁。——施工单位(A21)。
2011.1.13上午8:30许,乙审A20合同段第11期计量资料发现丙没有把关好,“把非包干项目按包干项目比例给予计量”。然后乙打电话给丙说“要严格把关审核—→非包干项目和包干项目是不能按同样比例计量的?”。
打电话结束了,丙知道了。然后丙(代表处)发现丁(A21合同段)上报第11期计量存在着类似(同样)问题,并退回去要求修改;一会儿,A21施工单位(丁)不但没有修改抱回去的计量资料、还返回来和丙说“甲同意了,甲说可以报到公司再修改,代表处(丙)可以不修改。”
这不是为难丙吗?丁和甲通电话然后和丙说:“甲说可以不修改”,而乙刚刚打电话让丙把关。只好让施工单位(丁)也打电话给乙,看看乙的意见!丁拔通了乙的电话,没想到乙在电话里面回答:“资料抱到公司修改也行,反正要改正过来就可以了。”
(分析:乙是属于甲管的,甲说可以了,所以乙刚打电话给丙说要严格把关而现在甲是她的领导、甲说可以了,所以乙说(改口)报到公司修改也行(至少有修改了)!——放在哪级改不是改(放在代表处修改或放在公司修改)!乙的回答对上级甲、对下级丙都是一个很圆滑的回答。也给自已说出去的话一个圆满的收回!)
这时候做为丙非常的郁闷,乙刚打电话让丙严格把关,而现在又说抱到公司修改也行。更为过分的是:丁(A21)得寸进尺说了丙“你为难我?”。言下意思是“甲、乙都说可以报到公司修改”而你丙“非得在代表处(丙)修改”。
(这份资料修改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此份资料一旦修改第一册资料全部也跟着改动(修改)”,所以作为施工单位A21(丁)是不希望放在代表处(丙)修改的。)
既然甲、乙都说可以抱到公司修改,丁也是不希望放在代表处(丙)这里修改;那么丙就顺手推舟了!然后丁把资料报到公司(甲、乙)那边,公司甲、乙应该是不会再说代表处(丙)没有把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