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路建设类 |
时间:2006年5月13日
主持人:
陈远超
参加会议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区防洪岸线整治及江滨路续建工程指挥部
监理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
一 建设单位陈远超总工在会上强调本重点工程的重要性并分别介绍了负责本工程主要人员及其分工;
二 施工单位介绍了驻现场的主要人员及其分工:
三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介绍了驻现场的主要人员及其分工:
四陈远超总工根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宣布总监理工程师的享有以下权利:
1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对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需要的有权要求补充、更换;
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
3得建设单位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4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购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5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等。
五、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正式开工日期定为2006年5月16日。要求承包单位人员要到位,并抓紧前期资料报验。
六、
1)、导线点复测、放样已完成
七、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八、
2)、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3)、监理工作目标;
4)、监理工作依据;
5)、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6)、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7)、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8)、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
9)、监理工作制度及监理设施。(详见“监理规划”)。
九、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其内容如下:
①、工地例会初步定1个月2次,地点定于“监理项目部”;
十一、参会人员名单:
陈远超
蒋志前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