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是在重蹈国美覆辙
(2010-10-22 0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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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10月12日,马云在出席中国计算机大会时首次公开表态称,虽然外资是阿里巴巴的控股大股东,但外资不会控制公司,自己会掌控阿里巴巴的未来。不过,日前传出美国在线近日就收购雅虎一事与包括银湖、黑石在内的数家PE机构接触。无论这桩尚处在传闻中的并购能否走到最后,都给了马云一个清楚的信号:随着阿里巴巴的壮大,“大股东旁落”的危险性正在一步步扩大。(2010年第41期《新世纪》周刊)
看来,马云现在十分着急,他在不同场合多次作出上述表态。但这无济于事。其实,即将上演的“阿里巴巴股权争夺战”引线早在5年前就埋下了。在这里,我们不必详谈当时阿里巴巴与雅虎交易的过程,但有一点却必须提到,5年前马云与雅虎签订的实际上是一份“丧权辱企”的协议。其中一些主要条款涉及在合资后双方持股比例以及在董事长控制权问题。
而马云却称,雅虎在阿里巴巴的40%股份是象征性,实际他们的投票权只有35%,永远不能干涉企业的管理权,五年以内我把这个公司变成零。马云称雅虎的股份是“象征性”的,让西方媒体傻眼了,他们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雅虎真的傻了吗?其实雅虎并不傻,它得到了阿里巴巴35%的投票权,占到整个公司经济利益的40%,与阿里巴巴的股权持有比例达到了1∶2。雅虎虽然说舍得了个孩子,但套住了只大狼。
当时国内就有媒体指出,阿里巴巴与雅虎的交易,是将阿里巴巴的“主权”出卖给对方,并让自己过着“养虎为乐”的日子。看来这种猜测如今得到了应验。当初皆大欢喜的马云为首的阿里巴巴管理层,可能还没有来得及理会投资协议中今日令其“不安”的条款。根据投资协议,从2010年10月起,马云将不再获得“不被辞去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的保证,另外,雅虎将有权利从2010年10月起在阿里巴巴集团增加一名董事。
阿里巴巴董事席位的增加,投票权的加重,这两者相结合,从公司实质性上来讲,已经“不属于”以马云为首的管理层主导的阿里巴巴,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为雅虎主导的阿里巴巴,所以马云现在心中已十分失落——“辛苦带大的孩子将成为别人的儿子”。现在看来,阿里巴巴是在重蹈国美覆辙——即马云作为持股最大的股东,却不能控股公司。
众所周知,国美电器本来是黄光裕创办的一家民营家电零售公司,自引入美国的战略咨询机构——贝恩国际后,国美就走上了一条不平凡之路。贝恩进入国美这个“有争议”但又“有诱惑”的产业龙头的上市公司,其目标就十分明确。它要得到的是最大的利益,而不是成为永远的股东。9月15日,在完成可转债后,贝恩控股国美比例升至9.98%,而黄光裕的控股比例却下降至32.47%。
随后,贝恩以转债赎回相要挟,推动其三位提名人入主国美董事会,国时还有一名贝恩提名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加上陈晓等3个执行董事被贝恩锁定,如其中两人被免职,国美就得赔付24亿元。这样,在国美11名董事中,贝恩就等于占去7个席位。因此,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管理团队成了贝恩的傀儡。在9月28日特别股东会上,表面上看是国美管理团队赢了,而实际上是贝恩赢了。
不过,却有人为此欢呼,认为阿里巴巴和国美有外资参与的的股权之争,有助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的传播。在围绕阿里巴巴和国美股权之争的舆论战中,许多舆论将两案一厢情愿地拔高为考量国内市场经济成熟程度、资本市场以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建的一个经典案例加以评论情绪化的声音不说也罢。
对此观点,我们不一定赞同。说白了,阿里巴巴和国美股权之争是机构和小股东联合外资夺取大股东的权利,这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的植入基本无干。客观上说,出现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阿里巴巴和国美在对外融资过程中,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风险识别估计不足的情况,而成长于发达资本市场——美国本土的资本方雅虎和贝恩,则往往经验比较丰富。
俗话说,请客容易送客难。当初,阿里巴巴引进雅虎,国美引进贝恩,都是想壮大自己的实力,但当看到这种合作最终吃亏的是自己时,再提出回购股权,却为时太晚。阿里巴巴、国美并不是个案,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况且,这仅仅是一个序幕,未来或将有更多外资企业企图通过收购、控制像阿里巴巴、国美这样的公司,从而达到迅速进入、占领中国庞大市场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