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保护民族品牌当成一句空话
(2010-04-26 08: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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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4月22日不公开审理了天府可乐集团状告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侵占属国有资产的配方及工艺技术秘密一案。2008年,天府公司开始向百事公司追讨“天府可乐”品牌,但进行一段时间后未果。本次天府公司改变了策略,将整个追讨权益的诉求分解成了一系列小案子,拟逐一击破。(4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天府公司向法院的诉求是,1994年天府可乐与百事合资,中方占股40%,但出资中并未包含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档案。在合资关系终止后,合资公司仍长期使用这些技术秘密。天府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归还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不过,对于此次天府公司的诉求能否实现,一些法律界人士并不看好,认为“天府可乐”品牌为合资公司所有,有使用不使用或如何使用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天府公司已将股份全部转让给百事可乐,那么合作关系不存在了,其想主张“索回”或其他权利的主体身份都很难得到承认。至于合资公司连续亏损的情况,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变相侵吞或转移资产,否则也很难主张权利。
部分观察人士也担忧,即使天府公司索要品牌成功,也难免延续沦落的命运。天府和百事双方在合资合同中,明确了建立合资企业的目的是发展天府牌系列饮料。结果并非如此。双方合资后,百事利用其控股权和经营权,从广告到销售,全力推广百事品牌饮料。整个过程步步为营,最终将天府品牌蚕食。
天府可乐是中国民族品牌被外资“消灭”的一个典型案例。在众多外企并购案中,外企不过是拔了根毫毛,这毫毛就化成利剑切断了中国民族品牌的筋骨。例如天府公司与百事可乐的合资时,其天府可乐品牌作价350万元人民币。天真的天府公司把合资比做联姻,认为百事可乐的资金、技术、管理将会把企业迅速做大。百事可乐只是“拔了一根毫毛”,天府公司却是全身心的投入。
事实上,天府可乐并不是中国唯一与百事可乐合作的国内知名饮料品牌。广州的亚洲、北京的北冰洋等品牌都曾经是百事可乐在中国的品牌合作对象。但包括天府可乐的这些中国品牌在与其合作过程中,都逐渐变得悄无声息。实际上,百事可乐进行合资或合作的这三家企业大致采取了相同的模式。
像百事可乐一样,外企并购国内企业后,往往把一个好端端的中国民族品牌逐渐冷藏、冰冻直至消失,最后用外国品牌取而代之。纵观这一件件的并购案,不难发现民族品牌“牵手”外来资本的光环背后,同样隐藏着种种难以言表的不堪——合资的结果最终难逃两个套路:不是被外来资本的自有品牌所替代,就是逐渐销声匿迹、成为明日黄花。
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人认为,外企并购中国企业,其民族品牌还会照样留在国内。这是十分天真的想法。百事可乐拿下天府可乐后,并没有给天府可乐留下任何空间,现在的天府公司为纯国企,且仅剩一个空壳,原有的与百事可乐合资的生产厂、品牌商标等资产均已被百事可乐据为己有,百事可乐也并没有继续发展天府可乐的品牌,而是将其当成代加工点。
有分析认为,外资开放进来的也许是“鲇鱼”,也许是“鲨鱼”。外企更注重市场占有率的长远性,也熟悉国际规则和相关法律,对于还很弱小、缺乏经验的民族企业而言,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外企变相侵吞,不仅获利甚少,甚至可能完全丧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品牌和企业效益。
虽然天府可乐的消亡只是一个案,但它提醒我们,不能把保护民族品牌当成一句空话。我们应该警惕国外的“民族品牌杀手”利用资本的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对于一些打着合作共赢旗号来消灭民族品牌的外国企业,民族企业要应增强风险意识和防御能力,国内的相关法律也要跟上,避免其钻漏洞,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品牌的保护,公众与社会舆论也应维护民族品牌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