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是否已步入歧途?
(2009-11-16 0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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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环保风暴”在产能过剩中重来。据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了法制保障。“今年环保部未批复环评审批项目47个,涉及投资2000亿。”据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司长祝兴祥介绍,“不予批复的47个项目中,包括产能过剩产业的项目,还包括未达到彻底调研的重大项目。”(11月16日《华夏时报》)
不仅如此,环保部的官员称,今后凡是涉及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都将过不了环评审批关。这些举措,能否收到实效,还有待观察。人们注意到,不到四年时间环保部已接连掀起至少四次“环保风暴”:2005年初叫停30个违法开工项目;2006年对56个项目不予受理;2007年新年刚过就对四个行政区域以及四大电力集团实行“区域限批”处罚:今年又未批复47个项目,涉及投资2000亿,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然而,有数据显示,同样在这段时间里,我国环境灾难反而有持续增高的趋势,全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30%;中央领导对环境问题的批示比上年增加52%;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这说明环保部通过“环保风暴”所期望解决的问题大部分都落空。
在媒体与公众日益关注环境问题,同时环保部不断刮起“环保风暴”的环境下,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有效的措施为什么难以落实?一些地方和行业甚至顶风而上?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社会“反环保利益共同体”已逐渐形成,并试图在环境问题取得主导地位,地方政府和行业就是其中重要一环。
通过四次大的“环保风暴”,许多地方和行业的违规污染企业被叫停,一些项目被封杀,表面上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更深的层次是局部与全局的博弈、政绩与民生的博弈。然而,环保风暴的“风力”再大,如果刮不到地面上,对违规者的处罚做不到稳、准、狠,那也只能是让人稍感凉意的一阵风。风过之后,一切如常。
在现在的干部考核中,环保仍被认为是软指标,而投资兴办企业,特别是财政收入仍是硬指标。因此,地方政府官员不愿意从理性上心服口服地承认环保的积极作用,而是对环保行动推倒了多少正在生产的烟囱、关了多少个排污超标的企业、压了多少个报批的不合格项目,从而影响了多少GDP、减少了多少财政收入数字等耿耿于怀。
今年6月,环保部的通报指出,由于个别地区和企业严重违反国家企业政策和环保规定,进行项目建设,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五大国有电企之一的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各有一家在建的水电站,被责令停工进行整改。而有多家企业违规的山东省钢铁行业,也被整体暂停环保审批,这张大罚单涉及到的投资项目有的过百亿元,有的甚至投资千亿元。
这只是环保部公布的一部分,而大量违规、违法开工的项目却无人问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评法执法检查报告,许多地方和部门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评先批”等现象,一些地方甚至用“红头文件”为此保驾护航。然而,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如果地方政府或行业不计较环境资源成本,经济增长换来的只是人的生活空间被逼迫得越来越污浊狭小,这样的经济发展充其量是害人又害己的行为而以。
过去我们对一些地方或行业违规上项目,认为是机制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现在看来,根子是思想认识的落伍,是一些人对环保带有歧视和偏见。这就导致“环保风暴”的局限性。应该说,环保部门实行“环保风暴”的初衷是好的,但如评价任何措施一样,“环保风暴”究竟会有怎样的走向,还要看其层层下达后能否如愿得以推行。
事实上,环保部的“环保风暴”从一开始可能就走上了歧途。由于其作用的局限性,每次“环保风暴”只能是“一阵风”而已。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将普通公民组织建立起来,把“环保风暴”变成一种组织性、持续性的压力,并形成环保组织、新闻媒体、地方政府、环保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只有在社会力量与政府层面形成良性互动之后,才能使所谓“环保风暴”真正“落地”,避免沦为每一次的“环保秀”之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