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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民企危机”之忧?

(2007-03-28 13:11:40)

    邱 林

    在屡屡目睹以德隆、格林柯尔为代表的大型民企因遭遇危机而几乎一夜崩塌之后,有“民营企业代言人”之称的全国工商联正式将“防范民企风险”提上日程,并从制度层面施以援手。近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陆续到达各省、市、区工商联手中,并逐渐传达给千万民营企业。(3月28日《东方早报》)

    民企危机或短寿不是空穴来风,而在国内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全国工商联2005年7月发布《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指出,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企,同时又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民企在5年内破产,有85%的在10年内死亡,其平均寿命只有2.9年。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前几年大约是3.5年,如今已经降至2.9年。

    这说明,一般民企真正发展的黄金时期只有几年,随后要么倒闭、要么长期停滞徘徊。近两年来,铁本、德隆、托普、创维、格林柯尔、斯威特等大型民企相继“出事”,一个又一个辉煌地崛起,然后又一个个悲壮地倒下。如今,在国内的每一个城市里都有这样一种现象:一批一批的民营企业注册成立,放鞭炮庆祝开张,同时,另外一批又一批民企宣布倒闭,人去楼空。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民企危机的现状,那就是“危机四伏”。正如民营企业家鲁冠球所说,民企近几年发展势头很猛,给人的印象好像都做大做强了,但总的来看,民企现在还是“纸老虎”,实力并不强。正因为民企现在自身实力还不够强,素质还不够高,因此一遇到宏观调控,国家收紧了信贷的口子,便会有大批民企深受影响,甚至走下坡路。

    为什么许多民企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会以失败而告终呢?这里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没有具备充分必要的条件而急于加快发展,自身的不足或“软肋”就暴露出来;其次是国家法制环境越来越完善,一些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和真正适应,还在按以往的做法进行管理;第三是包括消费者和企业员工的权益意识增强,一些企业因对主张权益重视不够、处置不当而产生的危机。

    民企危机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存亡,而且往往涉及民企整体形象,对民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事实上,民企往往从出生开始,就更多地要依靠自己,包括陷入困境时。因而,民企在应对危机方面普遍缺乏经验,也缺少资源,危机管理意识都非常淡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更不用说预防或在危机来临之时有成熟的应对机制。

    有数据显示,超过80%的民企是当危机来临的时候才仓皇应对,不得要领。因此常有一些守法经营、前景看好的民企半路夭折。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待危机,民企必须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用“系统调理”的理念,对方方面面进行系统管理,这样才能堵住危机源头,或在危机来临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损害。

    全国工商联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最大的作用在于强化或唤起民企危机意识。危机管理属企业管理范畴,是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可能用强制性法规来约束。对危机管理,企业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危机越来越多,企业为此付出的成本越来越高,必然会自觉、主动地加强学习和规范。

    要破解“民企危机”之忧,除了民企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各方伸出援手。今年全国工商联将酝酿建立民营控股上市公司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同时成立“全国工商联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商会”,通过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民企对监管政策的适应和理解,防范风险,应对危机。此外,如民企危机产生后,政府也可采取各种行政和市场手段施以援手,如引导新闻、金融、税务、政法以及相关企业各界的行动反应,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相当一部分还可能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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