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补偿——怎样才能都满意
(2010-11-17 0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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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长远利益补偿费改造土地所有者房产 |
分类: 房地产 |
城中村改造补偿——怎样才能都满意
细化来看,历史、现实利益包括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农村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包括建筑物的补偿费、搬迁费用,农地中一些尚未折旧完毕的投资,青苗补偿,邻近土地所有者的损失以及地上、地下空间价值、通行权(广义的包括过道权、过水权等)、环境价值等;长远利益包括对土地可预期未来价值、新的工作前期费用、就业培训等转业过程的投入、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学龄儿童教育保险等。
考虑到补偿因素,还要考虑补偿费的分配和管理方式。目前,对于补偿费的分配、管理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进行明文规定。例如补偿费该如何并按什么样的条件分配,每个层次分配多少,提留比例以及提留资金的使用和监督,以及村民享有分配的条件等。因此,在补偿费管理方面,为了维护村民的可持续利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可以将村民的赔偿款提取一定比例组成村集体资产,资产由村集体经营实现保值增值,例如村集体和公司共同经营某企业,将该企业的利润定期进行分红,同时,企业的经营也可以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当然,这需要村集体转变观念,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引进企业,但这无疑是一种良性的经济循环。
村民可持续生存,就业是关键,所以可以考虑建立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村民再就业培训、转业期间补助、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和创业基金等;通过这敦促村民增加自身再就业或就业本领,保证村民顺利实现再就业,只有这样,城中村改造中村民的长远利益才得以真正落实,实现可持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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