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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原配爱杀小三?

(2012-03-09 21:09:36)
标签:

原配

小三

杀小三

新婚姻法

婚姻

分类: 杂七杂八

近日看到一则新闻,据报道最近女性凶杀案的数字有上升的趋势,而其中的受害者大多是小三。至于施害者则大多是原配。撰稿人说了一大堆乌七八糟的社会学理论,最后把原因归结为女性面对情敌易失去理智,还说要想办法抚慰女性情绪。对此我只想说,哥们你是来骗版面的吧?

说真的,我觉得,原配杀小三,最根本的原因是被小三插足后她往往无法对小三和丈夫进行足够的惩罚。社会学家都教育女性要理智,理智的结果无非就是忍气吞声闭上眼继续过,或是乖乖走人。这两条路显然都很憋屈。感觉现在的社会学家总是教导女性被劈腿后别生气,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女性来说,遇到这种事,生气是本能,而且是理所应当的。也许所谓“不生气”更能促成良性的结果。但是我认为女性首先有权选择生气与不生气。但好象不管生不生气都会是这俩结果。

至于忍气吞声闭上眼继续过的,咱就不说了——虽然那也是很憋屈的,但目前好像还被认为是好的结果,甚至还是“胜利的表现”。咱就说最憋屈的。以前通过共同财产条例,如果因第三者插足而离婚,女性还可以分走丈夫的财产得到补偿。现在新《婚姻法》一出,让一些过于善良或是碍于面子没把和丈夫的财产分清的女性离婚后痛失所有,让其实沾着自己血汗却名义上是丈夫的财产全都通过丈夫的口袋落进了小三的口袋。感情没了,这就不说了——相信大家都知道那有多痛。更让人憋屈的是还要用自己的半生血汗帮丈夫养小三。世上还有这更憋屈的事儿么?人受害后就要反击,就要宣泄,然而现在的社会环境却让很多原配几乎没有反击能力——有些原配还是有的,但是这类属于稀有动物,暂时不谈。兔子被逼急也咬人,如果你对一个人,连很小的宣泄机会都不给他的话,他往往会选择最激烈的宣泄方式。这是必然的,作多少心理辅导都没用。

所以,要想解决所谓的“原配杀小三”问题,我认为最佳的方法是教会原配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以及在婚姻破裂的时候如何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偿——好像这一点是空白,什么伦理学家影视剧作家都是千方百计地教原配憋住婚姻。但让所有人婚姻都不破裂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国外丈夫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往往会失去所有。如果有恰当的婚前协议,即使不离婚也要向妻子支付天价的出轨赔偿。当然了,钱不是主要的。但在目前的社会,叫男人赔钱是最有效的惩戒方式——总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叫自己家的男性亲属把丈夫和小三痛揍一顿。以前这是合理合法的,现在却成了伤害罪,弄不好还能把自己的亲戚坑进监狱里去。如果有恰当的赔偿条例,你看中国的原配还会杀小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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