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小偷,到底不是东西?还是,不是人?!
——小偷的猖狂,是社会的悲哀!!!
中国的人多,贫富差距也很大,有钱的人多,没钱的人也不少;现在的社会找份工作不容易,为了赚钱,三百六十行,行行有人干,这其中自然而然也包括一个“职位”——“小偷”。
不知是否因为今年是鼠年,所以“贼眉鼠眼”的小偷就特别得猖狂,而且水平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高超得很。偷东西是眼疾手快,悄无声息,犹如行云流水,来无影,去无踪。一部手机,出门时在口袋里,一到车站,就没了;一个钱包,上车时还在书包里,下车时,就找不到了;一个公文包,用餐时放在椅边,吃完转身一回时,就凭空消失了。……等等。有时我们这些受害者还真不得不“钦佩”小偷的狡猾,后悔自己的粗心和不警惕。
我很疑惑,小偷,到底是不是“人”?因为要作为一个人,就必须具备最最基本的一点,那就是“人情味”,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感情。亲人之间的关爱之情,情人之间的爱慕之情,朋友之间的友爱之情,甚至是一个杀人犯,他都会有“憎恶”的情感存在。但是,我要问,小偷呢?他有什么?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或者变卖成现钱,他就会有他所认为那种“幸福感”、“成就感”?难道他就觉得靠着这种偷鸡摸狗的“本事”来渡过自己的余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吗?有些人,就算他再怎么清贫,他也决不会去做那些伤天害理、超过道德层面的事,他们活得顶天立地,活得浩然正气。而相反,一个小偷,他连最终到头死去也还是留有他那一身卑微的臭气,如腐鼠一般。
那如果说小偷是人的话,那他就应该百分之一百,“不是东西”了。当初冯小刚拍一部《天下无贼》,就是想抱着一个“天下再也不要出现小偷”的美好理想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大家瞧瞧,现在天底下还是有很多人甘愿做一个小偷,以此不劳而获。其实,这些人真是可悲啊!他们如同社会阴暗角落里被人丢弃的垃圾,却想努力藉着从外折射进的一丝阳光来填补并掩盖自己的丑陋。他们也如同冷血动物一样,没有感情,甚至没有心。
古人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某一村的一个小偷偷了别家的一只鸡,结果被偷的那位老婆婆第二天早上就拿了一把菜刀来到了大村口,遍砍东西遍喊着:偷我家鸡的人不得好死,若被我知道是谁,我一定用刀砍死他,捅死他,打死他;其祖宗十八代都不得好死,我诅咒他吃了那只鸡马上气孔流血翘辫子,下半身瘫痪,变成白痴,……就这样喊了整整一天,结果打那以后,村子里就再也没有发生过被偷东西的事了。试想,如果现在对待小偷也像那时一样,或许也不会那么有效了吧。
总之,快要过年了,听说年前,很多小偷都想要狠狠地偷一把才放心回家过年,那就让我们大家对待自己的贵重物品都谨慎,再谨慎一点,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顺便让我们这些拥有相同受害经历的人来共同许个“愿”吧:“祝”2008年,偷别人东西的人,过节回不了家,回家看不到亲,睡觉常做噩梦,伸手偷物立马被逮到,人人喊打落个半身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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