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法家】“因道全法”看治理及其现实意义
标签:
博然新易国学 |

韩非是先秦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是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因道全法”的思想形成于战国时期,他把道家和法家理论结合,体现了法出于道,道合乎于自然规律的本质。法家思想是致力于研究组织管理和国家治理的思想学派,整体体系注重于道,并把道作为治理和管理的最高原则。
1
“因道全法”的根源
1
“因道全法”的字意。“因”字于甲骨文像一个人仰卧于席垫子上的样子,有依靠、凭借之意,现代解释为因为、沿袭、因循等意思。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中论及“因”字二十多次,主要含义是顺其自然。“道”字是由“八”、“一”、“自”、“走”构成。“八”为汇聚、众多;“一”为天道;自身在走。即把宇宙各种现象融汇起来,自身按照宇宙发展运行规律行动,这就是“道”。“全”是由人和王(古通玉)构成,本意指质地纯的玉,现代有齐全、完备、完整的意思。“法”字的字源是“灋”(fa),由表示公平的“氵”和传说中能明辨是非的野兽“廌”(zhi)及表示驱除罪恶的“去”三个字组成,表示惩罚罪行像廌一样公平,现代有法规、法律、法令、制度、标准、规范和效法的意思。
2
“道论”是老子的道家思想,是道家标宗立派的理论,也表示出道家的基本特点。老子概括道的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认为“道”乃“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老子》第十四章)意为道是无法用感官知觉的。老子说我法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处的自然,不是大自然而是指万物的客观规律,包含自然规律,也包含社会规律。
3
管仲以“道”为宇宙万物的终极本源。管仲是法家的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著有《管子》,他的著作中有大量道家、法家关于“道”和“法”的论述,并首先采用“因道全法”的方式将两个概念相结合。其<心术上>说:“ 道也者,动不见其形,施不见其德,万物皆得以生”,以及“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此处的权是义和礼之和,是说在道的大原则下,法的实施要照顾到人的情宜。他还说道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阐述了道与法的关系,强调了道在空间上的无限性。
4
“因道全法”的道法理论由韩非发扬升华。韩非曾经师从荀子,重点学习、吸取和继承了老子、管子道家、法家的思想精华,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代表了法家思想的最高成就。
他在《韩非子》<大体>中说:“因道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故使人无离法之罪,鱼无失水之祸。如此,故天下少不可”。“因道”是遵循非目的性的自然法则。“依据这样的自然法则,顾全国家的法令制度,君主就能享受安乐,严重的犯罪行为就能得到制止。淡泊闲静,顺应自然法则,把握住事物的整体和关键,所以能使人没有触犯法令的罪过,能使鱼没有离开水面的祸害。这样,天底下很难有行不通的事了”。
<大体>中他还说:“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意为瞭望天地了解变化规律,观察江海了解水流情况,顺应山谷的高低起伏,遵循日月照耀、四时运行、云层分布、风向变动的自然法则。韩非认为自然天理具有不可为人力任意变更的必然性,“因道”是自然之道,自然之理。“全法”即全国上下共同遵守的治理原则和法规制度。
2
道在“因道全法”中的作用
道即自然规律。法家认为“道”是整个宇宙发展的客观规律,支配着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通过“因道”为法家“以法治国”找到坚实的哲学基础。
道在天,是宇宙的运行规律;在地,是万物生息的法则;在人,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矩。顺应天理天道,就必须遵道、顺道、守道。
道有七个特性:
1
道是过程。道的过程性表现为道生万物的过程,即老子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终又复归于道。
2
道是本原。道是天地万物之母,“无”和“有”都来自道,是道不同角度的名称。 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3
道是对立统一。宇宙间最大的矛盾莫过于阴与阳的矛盾,无与有的矛盾。“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谓之道”。阴与阳是道的属性,道是二者的统一。而“无”与“有”之间是相辅相成和相互转化的。此外,还有难易、祸福、强弱、刚柔、美恶等都有对立统一的特性。
4
道是无为。无为是道的本性,道的体现。所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 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不违背道的规则而妄为,不违背宇宙万物的客观规律而妄为,因遵循客观规律而为,所以才无所不为。老子还把道的自然无为转化到人身上,人们象道那样自然无为,坚持原则,什么事情都能办好,以无为用作处理事情的原则。
5
道是虚静。道无形无象,无处不在,没有边际。它是最大的虚空,它产生出万物,装载着万物,它的作用无穷无尽,它能化解万物的矛盾,协调万物的关系,与万物混而为一。
6
道是规律。道是物质运动的规律,道是天地万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它总是从起点开始,最终又回到起点,形成一个圆圈。空间联系着时间,时间联系着空间,时空是统一的。 如年从立春开始,经过四季又到一年。
7
道是法则。老子把道视为必须遵循的法则。他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意思是要遵循古代的法则,驾驭现实的状况。
管子和韩非子继承老子的理论,因循以上道的特性,把法家思想中道的原则视为最高原则,因而产生“因道全法”的法家思想,提出法治的关键是君主应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制定出符合当时形势并适应大众、便于公布实施的法。
从古至今,人们已通过道,通过宇宙自然运行的规律,发现和总结了许多现象。如通过天体行星运行的规律推算出年历,总结出每年四季的变化和二十四节气,大地谷物按照节气播种和生长。日夜交替、花开花落、人生人死都是规律。植物、生物有规律,同样,国家治理和组织管理也有规律可循。比如,一个初创的小企业如果照搬大型企业或外企的规章制度管理,不仅不会快速发展反而可能制约发展,因为不适宜,没有顺应、符合初期和小型状态那个当下的客观自然的需要。
3
法在“因道全法”中的应用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重要派别,尤其重视法治。法家的“法”是由“道”转化而来的。道,在天,是宇宙的运行规律;在地,是万物生息的法则;在人,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矩。只有符合天道、地道、人道的法才是好的法,才可顺利实施。
古时的“法”通常指法令、法则或评判标准。现代的法于国家是法律、法规;于企业是制度、流程;于家庭是家规、规矩。国家的法律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企业的规章、制度、流程是员工必须遵守的,且有强制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针对家庭教育来讲,从小在家里的规矩和界限教育对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关键。所以,使用法制、制度来约束和管理,以及所配合的奖励和惩罚,其目的都是让人守法。
例如现代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合同或律师文件的形式签订,写明责权利,把违约条款提前说明,目的是避免违约时造成纠纷。许多制造业的生产流程是绝对的严谨,强制员工按流程操作,否则就会造成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在社会体系的管理上,如国务院和中国铁路管理部门为了铁路运行安全,制定和公布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在动车上吸烟的人,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同时处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购车票以及对个人征信做不良记录的登记。这个法令和规定的颁布,对于想在车上吸烟的人,当考虑到会有这么多方面的处罚时,也就尽量不违规了。
所以说,法家“因道全法"的道法理论对我们当下实行依法治国,依制度管理企业,依家规教育子女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文 | 博然
往期回顾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联系删除。

加载中…